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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领导干部首先要守住底线
http://www.scol.com.cn(2017-8-24 7:53: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廖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此言不假。因为如果能够依靠其他方式解决的,人民群众就不会走法律程序,一旦走上了司法程序,就意味着人民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公正司法上。但由于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这些都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态度与认识。从这个角度而言,如何让领导干部守住权力底线,才能真正释放公正司法的力量。

  针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中央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这就从顶层设计上为公正司法创造了条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一项重大举措,也为领导干部划定了权力底线。谁要是敢于以权谋私,干预司法,或者是以领导身份暗示或插手具体的司法案件,谁就要被通报曝光。

  按照《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通过这种及时的公开的通报,不仅对领导干部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而且也形成了舆论监督。最为关键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被形成了具体的处理记录,无疑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职务升迁,这就倒逼领导干部不得不守住权力底线。

  竖起篱笆只是第一步,从严问责才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防止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尤其是严格落实党纪处分条例,起到了“防火墙”作用,也拉响了警报。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领导干部一旦越线,就必然要受到党纪处分,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不仅为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

  针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问题,中央政法机关也拿出了制度补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容易被发现,但作为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却比较隐蔽,也容易形成利益链。对此专门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制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相互关系的规定,在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之间架起了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

  公正司法任重道远,需要改革发力,更需要领导干部带头表率。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坚守法治的底线红线,才能汇聚强大的公正司法合力,才能让我们每一个人沐浴到公正司法的和煦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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