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纪委近日对6起反映村街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查处,目前已立案审查10人,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针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河北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基层干部“雁过拔毛”、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10日)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也正是因为“微腐败”的这些特点,让破除“微腐败”成了大题。
“微腐败”就好比“病菌”,起初的时候或许并无多大的影响 ,随之有点瘙痒,其后是红肿,然后是破皮,如果不得施以治疗,必然是流脓甚至腐烂,一个小小的“病菌”也可以变成危害整个肌理的大问题。
要从根部上破除“微腐败”笔者认为还是要主动“杀菌”,而要让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得以疏通,就从这样三个方面“杀菌”:
第一,干部选拔任用时“杀菌”。这可以说是考验干部的“第一关”,只有能够心中坦荡,宗旨意识坚定,才能防止“带病”上岗,对那些有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隔离在干部队伍之外。
第二,干部成长之时“杀菌”。在干部的成长中,总会面临很多的选择,而如何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需要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克服干部成长道路上的不良心态,做群众信得过的干部。
第三,干部退休之时“杀菌”。一些干部把退休当成“安全天堂”,在退休的最后时间抓紧时间进行权力自肥,也正是因此出现了无数的“小官巨贪”,出现了让人遗憾的“59岁现象”,让一生清廉毁于一旦。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的危害并不“微”。基层也不能成为权力的“死角”和“真空地带”,对于基层“雁过拔毛”、滥用职权等问题不仅需要“零容忍”,还要“露头就打”,才能对基层腐败拿出“挖根”的决心。(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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