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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欠账”,失去的还有民心
http://www.scol.com.cn(2017-4-26 15:05: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晓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广东博罗县杨侨镇某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于2016年9月免去办事处主任职务。不过,令人意外的是,这位干部在受处分后的半年,仍领取每月1500元的基本补助。直到今年1月,经群众反映后,这位干部的补助才得以停发。(4月23日 澎湃新闻)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 “反腐风暴” 力度空前,查处的腐败官员数量多、范围广、职位高,前所未有,显示出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决心和坚定信心,反腐新序幕从此揭开。

  轰轰烈烈的反腐斗争看似一往无前,但如果在查处后,存在执行决定时不到位、不规范等“欠账”现象,会使反腐显得有始无终,得不到人民足够的信服与认同——2015年3月,宣城市某副处级干部受到行政撤职处理,却未能及时执行到位;2016年9月,临邑县纪委检查组在某单位检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时未发现已查处人员档案信息;2017年4月,广东博罗县某乡镇干部被处罚半年后仍在每月领取补助,被群众举报……纪律处罚“欠账”的现象层出不穷,反腐如何持续有效进行下去?

  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应当把处分执行情况,列入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创新构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本单位等“多位一体”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考虑建立受处分人员动态信息库,录入其相关处分信息,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从根本上杜绝处分“欠账”。

  笔者认为,杜绝处分“欠账”最直接和关键的,还是在于严格处分公示,这既是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又是确保执纪执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更是对执纪者和广大群众的生动警示教育。将处理情况进行对外公示,定能看出处理结果和法律运用准不准,是否有执纪打折扣的现象。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道程序。如果违纪者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执行、不落实,违纪人员就会产生违纪不受惩罚的侥幸心理,就不会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这样的纪律约束和反腐打击也就成为空谈,甚至还会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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