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在2分钟内撤回这条消息。”四川省青神县某支部“微”巡逻员突然发现一党员干部刚在微信群里发出一条疑似谣言的信息,要求他马上撤回,随后那条信息被撤回。
当今社会,作为现代科技发展和工业现代化成果之一的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使用手机在“朋友圈”发送微信迅捷、轻松、方便,是转发各类文章、信息,是人们互相之间交流、沟通、信息传递的重要途径。凡事有利有弊,党员干部发微信“朋友圈”绝不可随意发言、口无遮拦,在圈子里要自律慎言,不忘党员身份,不忘无形高压线,自觉维护好“微环境”。
近年来,个别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敏锐性不强的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聊天或转发朋友圈时,因对那些别有用心妄议党和政府的“噪音”和错误虚假信息缺乏洞察力、判断力、抵制力,触碰“八条负面清单”,使自己陷入舆论的漩涡,甚至沦为妄议和制谣传谣的推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给社会造成消极的不良影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八条负面清单”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散布传播谣言、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等八个方面,为党员干部的微信行为划定了红线。这是对党的纪律规定的具体细化,使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时有了更为明确的行为标准及规范,在“微世界”做到慎言慎行。
近日,四川省青神县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信息应用,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把支部建在微信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员“微管理”,实现党的触角延伸。支部书记当群主,定期、不定期把党声音传递出去,安排“微” 巡逻员及时捕捉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督促党员干部不触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8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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