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观点阵地 >> 正文
浅论“微”管理党员干部
http://www.scol.com.cn(2017-4-25 10:30: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阳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请你在2分钟内撤回这条消息。”四川省青神县某支部“微”巡逻员突然发现一党员干部刚在微信群里发出一条疑似谣言的信息,要求他马上撤回,随后那条信息被撤回。

  当今社会,作为现代科技发展和工业现代化成果之一的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使用手机在“朋友圈”发送微信迅捷、轻松、方便,是转发各类文章、信息,是人们互相之间交流、沟通、信息传递的重要途径。凡事有利有弊,党员干部发微信“朋友圈”绝不可随意发言、口无遮拦,在圈子里要自律慎言,不忘党员身份,不忘无形高压线,自觉维护好“微环境”。

  近年来,个别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敏锐性不强的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聊天或转发朋友圈时,因对那些别有用心妄议党和政府的“噪音”和错误虚假信息缺乏洞察力、判断力、抵制力,触碰“八条负面清单”,使自己陷入舆论的漩涡,甚至沦为妄议和制谣传谣的推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给社会造成消极的不良影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八条负面清单”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散布传播谣言、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等八个方面,为党员干部的微信行为划定了红线。这是对党的纪律规定的具体细化,使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时有了更为明确的行为标准及规范,在“微世界”做到慎言慎行。

  近日,四川省青神县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信息应用,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把支部建在微信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员“微管理”,实现党的触角延伸。支部书记当群主,定期、不定期把党声音传递出去,安排“微” 巡逻员及时捕捉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督促党员干部不触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8条红线。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