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买卖共享单车亦是损害公共利益
http://www.scol.com.cn(2017-4-15 8:32: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磊磊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开锁的技术很简单,看一下就懂了,交钱后,我可以录制教学视频发给你。”近日,多个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出现共享单车,叫价在40元至100元不等,甚至还教授共享单车开锁技术,每个品牌要价1000元。(4月14日央视新闻)

  揆诸现实,共享单车的“共享之路”竟是如此命运多舛。自其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断地考验着每个人的道德和法律意识。在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共享单车所带来的便利和新鲜感时,各种不和谐的现象也逐渐暴露。非但有人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售卖共享单车,竟有人以每个品牌一千元的标准教授开锁技术。流动在城市街道上的大量单车,正在被少数利益熏心者惦记着、钻研着。

  搜索主流的网购平台,暂未发现倒卖摩拜、ofo等品牌的痕迹。但在多个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却发现了ofo小黄车的身影。有卖家表示,用于出售的共享单车,车锁均经过破解。而且,收集100辆车仅需1天的时间,经现场拆解后的车辆,便可打包寄出去。本是服务众人的共享单车,在被破除密码、肢解打包后,就能顺利抵达买家手中,成为私有物品。显然,共享单车这个建立的法律和善意基础之上的商业逻辑,并非所有人都会遵循,遭遇恶意和贪婪的围攻不无奇怪。

  某种意义而言,共享单车算得上是公共交通的范畴,不妨纳入到公共利益的范围。暂且不论这一产业背后的资本运作和盈利模式,它的出现已然成为绿色出行、健康生活理念的有益补充。有数据表明,目前投放市场的共享单车已达2000万台。这个庞大的数字意味着,如果这些单车每天都能顺畅的满负荷的被使用,千千万万的人们就不用拼命地挤公交、赶地铁,私人时间也会因共享单车的存在而变得充裕起来。如果认定其为公共利益,那它就是大众的利益,任何损毁、倒卖、投机的行为,都是对所有人利益的损害。实际上,对共享单车动歪脑筋的,也只是存在的极个别。基于共享单车市场不断开拓,大量骑行在马路上、风景区的实际情况,人们是很享用这一共享产业的。

  每一个享受公共利益所带来的便利的人,都应该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践行者。对于网售共享单车的行为,我们坚决不能做买家,更不能为谋利益当卖家。法律界人士认为,收车人将单车撬锁、破坏二维码进行销售,属于盗窃行为,破解单车车锁,是智慧用错了地方。而出售解锁技术,更是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当然,这里也向共享单车的车锁提出了更高水准的要求,生产企业在技术层面还有待提高。毕竟,只要一个别有用心的人掌握了解锁技术,就有可能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使得更多的人来学习这门技术。

  打击贩卖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不应光靠相关职能部门发力,人人都不该容忍这种现象的发生。共享单车能否畅行,非常关键的因素是善意和诚信。在管理问题上,单靠法律制裁的违法成本偏低,不妨设立“失信黑名单”加码约束。更重要的是,“买卖共享单车亦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观念应当尽快深入人心,让这一健康与绿色并存的共享产业成为全民福祉。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