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外国人吃相难看,是容忍还是“地铁禁食”?
http://www.scol.com.cn(2017-4-11 8:17: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7日,网友发布了一张四五个外国人在上海地铁11号线车厢内摆起桌子大肆吃喝的图片,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记者从地铁官方了解到,此事属实。(4月10日《东方网》)

  四五个外国人在上海地铁11号线车厢内摆起桌子大肆吃喝,这一情景恐怕让国人难以接受,恐怕都在想,这几个外国人应该受到惩罚,可事实上,却无法处罚这些外国人,因为无依据。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守则”作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也与新版“条例”同步施行。不过,乘客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因而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不同于轨交管理条例。在现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但并没有“禁止饮食”的相关条款。或许这些外国人在地铁内吃喝只是一时兴起,或许这些外国人研究透了相关规则,尽管引起争议,也无法给予处罚,这是令人觉得遗憾的。可真的要禁止地铁内饮食,可能又会引起反感。

  2016年5月27日消息 26日晚6点多,4号线一列列车正由黄村前往金洲。驶近万胜围站时,乘客发现让人吃惊一幕:三名男子在车厢地板席地而坐,摆上小桌子吃喝起来,并把携带的衣服晾在车内的扶手上。可见,此类现象还真不是个别。

  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超半数的人支持地铁车厢禁食。更多建设性的建议是,支持禁吃含有刺激气味的、易污染的食物和饮料,比如热干面、韭菜盒子、大葱包子。或者设置专门车厢,允许上班早高峰的乘客饮食,又不影响他人。但具体操作上却存在难度,毕竟地铁客流量比较大,线路较多,如果实施禁止饮食,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同时又要保证执法效率,这很难做到“有法必依”,反而会损害到法律的严肃性。

  从现实来看,有人需要在地铁进食,但有的人对于地铁吃东西很敏感。煎饼果子、韭菜盒子、猪肉大葱包子,这些是北方常吃的早餐,因浓重且特殊的气味被网友列为“车厢杀手”。有些人喜食榴莲,对榴莲敏感的人来说,不管榴莲出现在哪,绝对是场“灾难”,更何况是在密闭的地铁车厢里。可以说,“地铁进食”有进食的需要,“地铁禁食”有禁食的需求,这很难下结论。不过,对于这种摆起桌子大肆吃喝,我们是无法容忍的。

  应该说,对于“地铁禁食”,各地均不尽相同。香港地铁内入闸后禁止饮食,违者可罚款2000元;台湾捷运“禁止饮食区”饮食,违者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罚款;新加坡地铁有限公司规定,其地铁上严禁吃喝,就连开水、矿泉水、瓶装饮料、花生也不例外,老人、幼童及孕妇等一度也不能例外。有人认为这堪称目前最严厉的禁食令。但更多的地方并没有实施“地铁禁食”,更没有罚款的规定。

  外国人吃相难看,是容忍还是“地铁禁食”?这需要有清晰的规定和处罚,否则,此类怪事还会发生。我们还能容忍多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