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接受法晚记者时表示,今年他带来25份议案建议,其中包括建议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据3月3日《法制晚报》)
据报道,在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洪宇代表曾经提出应将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都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这个建议绝大部分内容后来被采纳。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方案》中增设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国家法定休假日。
2008年6月,元宵节选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许多国民的元宵节都在工作日的匆匆度过,只是吃个元宵而已。周洪宇代表之所以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积极考虑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并尽快实施,其真实用意在于,不断强化和延续元宵节文化内涵,让国人通过元宵节假日体味节日的欢乐和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放松精神和身体,回归于传统与初心之态,更好的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而且,在周洪宇代表看来,从世界范围内看,处于经济上升时期的国家,节假日都是较少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财富的累聚,放假天数应该会越来越多。因此将元宵节纳入为法定节假日是是适应经济发展趋势,提高人民幸福感的需要。
不久前,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国家大力宣传节日的特殊意义和内涵,就是为了把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发扬光大。
确实,我们纪念传统节日,不是放假休息几天,也不是借机美餐一顿,而是要通过浓厚的节日气氛,亲身感受传统节日文化的内涵,主动接受传统节日文化的熏陶,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习俗。表层化、符号化的节日活动,难以聚合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宿感,只有充足内在含义与象征寓意的节日行为,才会被社会接受并得到民众的自觉保护和继承。
我们不可回避,如今过节成为商家营销的噱头,商家炒作使节日庸俗化,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商业包装宣传活动客观上也给节日文化传播搭建了台子,竖起了梯子,提供了有效载体,如何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乘势而上,抢占阵地,主动作为,做好节日文化传播工作,这也考验着我们的眼力和智慧。若是不能这样,一些传统节日不过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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