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谨防高利贷在大学生中产生“癌变”
http://www.scol.com.cn(2017-3-31 8:23: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上海大学生小侯为了缓解手头紧张,借款4万元,谁知却在高利贷的层层套路下,掉入“深渊”— 半年时间,欠下贷款100多万!无独有偶,在广东务工的武先生也向记者求助,其儿子大四期间向多个互金平台和借款公司借款,贷款年化利息均超3 6 %,部分甚至高达2000%以上。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学生群体深陷高利贷并非个案。部分民间金融公司向校园发展业务中采取了拉人头的方式,靠学生之间互相介绍,给予提成或者减免利息,让高利贷在校园蔓延(据3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刺死辱母案”引发全国关注,其中最引人热议的焦点就是高利贷和由高利贷引起的暴力讨债,连日来,涉及高利贷的操作内幕不断被媒体深挖和披露,从已经曝光的事实情况看,完全可以用怵目惊心加以形容,疯狂高利贷已不仅仅只是严重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这么简单,显然已经成了危害社会和众多高校学子家庭稳定和谐的一颗毒瘤,用“高利贷不除、社会难以安宁”这句话来描述,着实并不夸张。  

  其实,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对于“高利贷”的概念,其认知还只是局限于港台或某些传统影视剧当中,放贷老板时而对上门求贷者露出诡异的笑容,时而对欠债难还的一方面目狰狞,一声令下,如狼似虎的打手们一拥齐上,对欠债人及其家人、家庭疯狂实施砍砸恐吓,最后扔下一句“再不还钱就如何如何”,随即扬长而去。现实中的高利贷讨债方式,虽然没有影视剧中这般充满画面感和明目张胆,然所采用的极端方式较之影视剧中的描述,套路却显得更多、更深甚至更毒辣,这从“刺死辱母案”中讨债团伙对女欠债人极尽人格侮辱的方式中就足可见一斑。  

  按照国家金融政策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高于36%即为非法高利贷,高出部分非但不受法律认可,实施暴力讨债更属违法犯罪行为。而从金融专业人士所透露的高利贷运作规则中就不难看出,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高利贷放贷者为了规避这一法律条款,为求贷者尤其是涉世不深的高校大学生,处处挖坑设套,而且一环扣一环,无论求贷多少,只要一染指高利贷,几乎就陷入了永远偿还不清的一个个陷阱。而“驴打滚”的利率连环叠加甚至让借贷年利率达到2000%的“天价”,这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丢包诈骗”,而且远远超过“丢包诈骗”的危害后果,而据相关业内人士披露,高利贷不但已经入侵高校,而且更通过拉人头和同学介绍等方式呈现蔓延之势,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打击予以遏制和消除,不排除这一高利贷毒瘤会在大学校园发生“癌变”的可能。  

  从报道中更不难看出,大学生一旦误入高利贷陷阱,轻者学业无成,重者甚至终身前途被毁,仅仅借贷4万元的小侯同学,半年时间贷款本息就以超过百万元,面对非法讨债的威胁恐吓和不间断的骚扰,小侯不得不中断学业四下躲藏,而类似小侯同学这样的遭遇显然更不是个例。笔者认为,高利贷不仅是危害和扰乱现代金融秩序的一颗毒瘤,更是千百年来危害民间甚至让太多家庭为此家破人亡的始作俑者。高利贷在我们时下社会残渣泛起,虽然存在诸多客观因素,但也与正规金融服务存在的某些短板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除了严厉依法打击非法高利贷和其讨债帮凶之外,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完善正常的金融服务,让国家的金融服务更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发展节奏,高利贷才没有市场,实际上这也恰恰印证了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国家的、合法的金融服务不能完全占领市场覆盖社会,劣质的、非法的高利贷必然乘机作祟。金融领域如此,其他领域同样也不会例外。(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