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合同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你听说过老师和学生签《课堂合同》吗?3月23日晚,重庆交通大学王现兵老师在本学期第一节《民法学》选修课上,跟140名大学生一一签下了《课堂合同》。 (3月28日《重庆晨报》)
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法治中国的提出到法治理念的深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也是一个变化巨大的过程,法治思维的形成,不仅仅能够有助于社会风气的变化,更能让每一个人成为法治之下的受益者。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然而这个合同的双方是学生和老师,还真的是一大创新,但是,《课堂合同》的创新意义不仅仅在于对教学上的方法性提升,更在于这是一场法治公平的现场直播。
学以致用。《课堂合同》可以说是对法治知识的活学活用,如何用法治的方式去管理一个班集体,如何让学生通过法治课堂的教育培育出法治思维,这样的课堂不仅有趣,更深刻,也更能切合实际,更具有现实意义。
法治教育进校园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课堂合同》不仅仅是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之下的责任和权利,才能让教师和学生都成为法治建设的“主角”。
教学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法律本身是枯燥的,但是其作用却是巨大的,不要等腰需要运用法律的时候才明白“书到用时方恨少”,也不要“死记硬背”,唯有融入到法治的学习中,让自己成为法治建设中的参与者,才能更有感悟,更能让这一场法治公平的现场直播成为教学、法治建设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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