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8点半左右,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多名学生受伤。目前,校长已被免职。(3月22日《新京报》)
又见学校踩踏事件,这次有一个小学生离世。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学生因为踩踏而丧失宝贵的生命。我们都知道,每一次学校发生踩踏事件,均会付出血的代价,背后是家庭的悲痛。生命流逝,校长免职,或者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再开几次会议,重申安全和责任,恐怕就算是了了这起“事故”,可踩踏事件能否从此绝迹?
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创建于1998年,是一所六年一贯制完全小学,现有19个教学班,在校生1600育余人,教职工88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3人,小学特级教师2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河南省骨干教师3人,濮阳市骨干教师8人,濮阳县骨干教师21人。从介绍来看,这是一所相当不错的学校,优秀教师也不少,可为何仍然会发生踩踏事件?据了解,踩踏事故发生时系早读课下课时间,学生集中前往厕所,为10分钟后的月考做准备。谁都知道,月考对学生来说,意味着排名,自然是相当重视,而考试之前上厕所,也是人之常情,当学生集中上厕所,必然会发生拥挤,发生踩踏事件几乎是可以事先猜得到的。月考之前竟然只安排10分钟上厕所,且是在早读下课之后,这样的考虑,显然只是考虑到学校的管理方便,考虑到老师的方便,而根本就没有从学生的角度考虑,学生这么多,大家一起上厕所会是什么样子?如果事先能够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自然而然地会将考试之前的时间安排充分些,如果安排二十分钟上厕所找考场,也就不太可能会发生踩踏事件了。或许有人会说,平时课间休息也只有十分钟,为何不会发生踩踏事件?有一点别忘记了,考试之前是特殊时刻,不同于寻常的课间休息,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清楚,又如何能够为学生着想?
学校发生踩踏事件,总会找到诸多的原因。其实,看似安全问题,实质上却是“爱心管理”问题,是否从学生的角度考虑才是关键。学校是为学生服务的,要处处为学生着想,套用一句话,学校要事事为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可事实上,学校却往往表现出处处为教师服务。学校之所以叫“学校”,显然是要以学生为中心,而不是以教师为中心。另外,小学生又有何必要月考呢?这边喊减负,那边却是月考,由此断送一个学生的生命。免去职的校长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吗?
踩踏事件能否断绝,并不是口头上说说重视安全就行了,而杜绝踩踏事件,不该囿于安全管理,而在于“爱心管理”,在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当处处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处处为学生考虑,诸如踩踏事件也就会烟消云散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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