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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独生子女“带薪护老假”,这个可以有
http://www.scol.com.cn(2017-3-14 7:58: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现在,很多诞生于80年代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的孩子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这也体现国家对履行了计划生育的公民义务而成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关爱责任。(3月13日 《北京晨报》)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一批独生子女家庭。如今,这些80后逐渐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家庭的精神支柱。他们的父母,成为了退休在家需要陪伴的空巢老人。由于响应当时的国家政策,这些父母获得子女精神赡养的几率就比其他人低得多。因此,李海滨委员建议设立独生子女“带薪护老假”,这个可以有。

  不过,要想让这个善意的建议落得实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带薪护老假”影响企业的用工成本,而独生子女是国家计生政策造成的,这个成本应当由国家买单。否则,一味地强加给用人单位,加重企业的用工成本,必然导致独生子女在求职就业中受歧视。所以,独生子女带薪护老假所产生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才最合理。

  第二,是否属于独生子女,这个要有严格的审核门槛。其实,在信息化时代,只要核对部门与公安户籍管理互动,核定一个人是否属于独生子女,此举易如反掌;但如果不去认真核实,恐怕会有人钻空子。再者,审核的部门应当是劳动保障部门,而非用人单位,因为这个窟窿是国家财政填补的,与用人单位无关,要提防用人单位与职工合谋,套取国家资金。

  第三,让独生子女带薪护老假落到实处。那些带薪护老的独生子女一定是利用假期护老,真正去父母家里,或者把父母接到自己家里,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应当做到有两个方面:其一,告知他们的子女有了这样的假期,如果子女没有“回家看看”,老人可以投诉;其二,在办理、审核时,留下独生子女父母的电话,按比例抽查。电话访问,看看享受假期的独生子女是否去看望老人了。

  我们倡导精神赡养,而且《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也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若能真正出台并落实了独生子女“带薪护老假”,既可以弥补计生政策带来的公平性不足,也促进孝老敬老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所以,我愿为李海滨委员的这个建议打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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