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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传承者过上体面生活
http://www.scol.com.cn(2017-2-21 8:27:34)  四川日报    编辑:侯雯雯
作者:四川日报评论员 张雨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媒体报道古籍修复者遭遇尴尬——四川西部文献中心每年有很多学生实习,但因待遇偏低,最终愿意留下从事修复工作的人,寥寥无几。这不是文化传承者第一次遭遇尴尬了,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如何让文化传承者更好地实现劳有所得,从物质上解除他们传承文化的后顾之忧,是当下一个亟须正视的问题。

  新年伊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强调要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传承,离不开具体的文化传承人,倘若其从业者待遇持续偏低,传承恐难以为继。当下,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6)》披露:我国大多数戏曲演员的工资都很低,生活的窘迫使得戏曲表演人才大量外流。如德阳“姊妹花”民间川剧团,团员每个月工资1000多元;安庆市黄梅戏艺术剧院,10余年来,因待遇问题流失30多位演员。

  文化传承者不易,习得任何一门技艺,都要经过长期的刻苦训练,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付出需要讲回报,但现实却非常严酷。正如一位因工资问题离开戏剧界的年轻人抱怨,“开个滴滴都不止这么点钱。”再进一步说,文化传承不单是继承,继承中还须有创新,还要能弘扬,当这些人整天为生活发愁,活得不体面,哪还有心情和动力进行创新?

  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文化自信的道路上,我们是走得踉跄,还是优雅?核心取决于是否“以人为本”。说到底,亟须建立一套社会化、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呵护传承者,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具体而言,就是让文化传承者劳有所得,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改善工作环境,获得与其继承和创新付出相当的收入,过上体面的日子。

  这不光是希望和呼吁,而是曙光在前的现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顶层设计有了,关键在落实。各地绝不能“看了感动、之后激动、过后一动不动”。广大文化传承者以及全社会关心文化发展的人们,都有责任来督促和监督这些政策的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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