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了防止有人冒领补助,需要已经退休的老人证明自己还健在。家住南京六合的丁大爷已经84岁了,虽然行动不太方便,但还是来到了辖区派出所,请派出所开具一份证明他还活着的证明。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派出所已经不再开这类证明了。最终,派出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老人开具了证明,证明他的户籍仍在派出所辖区。(2月23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尽管全国各地都在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可不知为何,在一些地方,一些毫无必要的证明还被要求出具。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老公是老公,搬家要证明家中物品不是偷来的等等,简直把人折腾得够呛。也难怪有人不无讽刺地调侃道:人们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去办证的路上。想想这种荒唐透顶的“奇葩证明”,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无疑,“奇葩证明”不仅会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而且与中央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正因为这样,国务院办公厅才印发了《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旨在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可现实中,简单就能判定的事情,为啥还要让群众“跑断腿”?
究其“症结”,关键是某些“公仆”的官本位思想依然严重,总喜欢用“官”和“管”的态度来对待服务对象,而较少去考虑如何简化工作流程和方便服务对象,以至为人民服务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落到实处。想想也是,信息孤岛时代早已过去,如今是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时代,鼠标一点,公民信息一览无余,根本没必要让群众为了一个证明受活罪。
看来,根治“奇葩证明”顽症,不仅要在办事门槛上做“减法”,还要在服务意识上做“加法”,即通过实现信息共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实现“一站式办公”“一证行天下”“一网查所有”,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落地。归根结底,就是要摒弃过时的管制思维,做到人性化服务。这样,群众才能告别“人在证途”的折腾和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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