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河南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2017年01月04日《河南商报》)。
针对近年来农村节节攀升的彩礼钱和大操大办的情况,台前县下发《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以及《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对红白事的彩礼、酒席等标准提出指导意见,这是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的有益尝试,本身值得肯定。
文件中对于彩礼总数提出一个量化标准,即控制在6万元以内。这个标准“看上去很美”:一方面合情合理,符合农村实际,比较人性化。另一方面,有这样一个量化标准,也便于人们执行。但是,以政府文件出台这样一个彩礼指导标准,不禁让人又觉得有些多余。就象一个鸡肋,食之无用,弃之有味。
首先,彩礼6万元标准并不一定能够很好地贯彻执行。人们送彩礼,并不需要上报审准,即使送多了,别人也并不一定知道。再进一步说,就是别人知道,如何给人“定性”?另一方面,送彩礼毕竟是民俗范围,即使违背了政府文件规定,虽然说“要被惩戒”,但是,又能拿出什么的惩戒办法?所以说,文件出台等于是一张废纸。
实际上,让人最担心的是,彩礼指导标准一但出台,是否会变成一个彩礼“标准”标准。也就是说,人们把基当成一个基本标准,起步标准。可能原来有钱的该送多少还送多少,而现在,没有钱的也一律要向6万元看齐。彩礼指导标准会不会为彩礼提高标准推波助澜?
对于彩礼居高不下的彩礼钱,农村群众颇有意见。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绝不是一纸文件就能解决的。政府需要倡导,但解决还需要群众的智慧,依靠乡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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