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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使用禁药有无利益纠缠
http://www.scol.com.cn(2016-12-30 7:29: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国家两年前就禁止6岁以下儿童使用细辛脑注射液,两年来这个医院一直在使用,而且主治医师不知道禁止使用的事,俺孩儿用过后浑身红疙瘩,太吓人了。”昨日下午,在漯河市郾城区某小区,市民郑红磊后怕地对记者说,我上网查询到,发生过小孩用这个药死亡的事件。(本报去年也曾报道过新郑市一名3岁女童,在一家卫生院输液时突然死亡,事后发现,卫生院给孩子使用了“细辛脑”。)(12月29日《大河报》)

  2014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细辛脑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细辛脑注射液“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喉水肿,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并要求“6岁以下儿童禁用。”可时至今,医院竟然仍然使用已经被明令禁止的“禁药”,这是置患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在这家医院,不只是一个医生在使用,且是普通使用。而使用这种“禁药”已经出现过死亡病例,这是多么危险的事,又是多么不可思议。医院为何要用被禁止的药?

  医院仍然使用被禁止的药。一种可能是真的不知道。虽然国家层面通知了“禁药”不可再用,但医院没有接到通知,且药品生产供应商不予告知,医院的药品管人员不清楚,医生也没有相关的学习,这才会导致医院仍然进这种“禁药”,且使用这种“禁药”。药品生产供应商不给予告知,是受利益之过。被禁了的药,自然卖不出去,不主动告知,仍然可以卖,仍然可以赚到钱,而医院的相关管理人员不知道,也就继续能使用“禁药”了。另一种可能是大家都清楚这是“禁药”,但由于没有监管部门介入,再加供应商给的“回扣”高,为了利益,医院和医生假装不知道“禁药”,仍然使用。不管哪种情况,均暴露出医院的“管理漏洞”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最终受害的就是患者,现在幸亏只是出现过敏。还不是最为严重的,毕竟已经有过死亡的先例。

  据了解,细辛脑是从中药石菖蒲中提取的中成药,具有止咳化痰和抗惊厥等作用。但是,是药三分毒,细辛脑本身也是有毒性的,对过敏体质的病人,会引起头晕、心慌甚至是休克。如果病人同时患有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死亡。这是将其列入“禁药”的原因,对此,医院和医生应该严格把关,决不能再给患者使用“禁药”,而监管部门不仅要理顺“禁药”的管理制度,更要加强监管,对于医院是否落实“禁药”不能放任自流。同一座城市,其它医院都知道“禁药”,独独这家医院仍然使用“禁药”,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纠缠,这是需要查清楚的,同时,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而不是由着医院说要给予患者几千元的赔偿就不了了之。最后需要问一句,仍然使用“禁药”的医院还有多少?“禁药”通知不能一发了之,需要执行到位,如此,患者才不会成为受害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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