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云南大学校本部会泽院附近的几簇竹子被人刻满了字,除了有到此一游外,还有人刻了“爱情宣言”,更有甚者,有人在竹子上刻下“我要升官”字样。(12月26日《封面新闻》)
竹子属岁寒三友之一,历来文人墨客歌之咏之,不绝于典籍。如今,在云南大学校园的竹子竟成了一些人表白爱情、宣示志向的载体,简直有失斯文,令人大跌眼镜。
在文人雅士的心目中,“竹直心虚乃吾友”,竹直心虚,道出了竹子的气节和胸怀。而在竹子上刻字表白,激情四射,直抒胸臆,与竹子的高节与虚怀风马牛不相及,这样的宣示,不但露骨,甚至大言不惭。
不仅如此,在竹子上乱刻字,也有伤风雅,有伤风化。清人赵显在《游僧记趣》中列举了几种典型的煞风景现象:“花上晾衣,竹间便溺,清泉涤足,粉墙点污,佛顶着粪,焚琴煮鹤。”其中“竹中便溺”就是对竹子的一种亵渎,同样,在竹子上刻字,如同“竹中便溺”,是一种不雅致、不文明的行为。
先看竹子上刻的“爱情宣言”,什么“XXX,我爱你!”把校园的竹子,当成了个人的鸿雁。爱,可以大声说出来,把爱情宣言刻在竹子上,似乎显示了“直”的天性,然而,竹子在文化人心目中又是虚怀若谷的,讲究的是含而不露,露而不白,白而不透,在竹上刻字,显然文不对题。竹子是校园的公共财物,且是一景,在竹上刻字,无疑是对景观的糟蹋。
再看竹子上刻的“我要做官”,同样与“竹直心虚”的品质不可同日而语。一个人要做官,难道是靠做广告、作宣示得来的吗?在我们国家,做官需要履行一套严格的组织程序,在竹上刻“我要做官”的人,即使有做官的愿望,也不具备官员的潜质,只表明这种人是典型的官迷而已。
在校园内竹子上刻字,这一行为不排除校园内极少数大学生所为。大学生都是有文化的人,抒发理想、抱负,追求心中偶像,乃人之常情。但是,这种表白,不能建立在不文明、不纯洁的基础上。这种做法,也无异于给自己脸上抹黑,反映了当事人缺乏修养,格调不高。无论是示爱,还是要做官,不是为自己“加分”,而是给自己“减分”。
竹子是无辜的,是高洁的,在竹子上乱刻字,把“新竹”糟蹋成了“恶竹”,也将自己刻上了耻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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