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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安全,“建、管、养”一个不能少
http://www.scol.com.cn(2016-12-23 8:54: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丁恒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10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并通过各大网站进行了参与人数超过30万人的问卷调查。21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调查显示:40%以上农村公路有安全隐患。(12月22日 新华网)

  要致富,先修路——这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最响亮的口号之一,在一代人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交通就没有发展,对于农村地区而言,交通的便捷程度、路网的畅通程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决定了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据统计,从2004年至2015年12年间,我国公路通车里程从187万公里增长到457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已达398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在带动三农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加强城乡经济深度融合中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之而来的,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近十年来,近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这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背后,更多的是我们对农村公路安全的担忧。

  农村公路有着线路多,里程长,分布广,密度大的特点。特别是在通村公路“以奖代补”政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推动下,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发展,路面等级和通达能力不断提高,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然而,随着农村公路使用频率增加,硬化路面断、裂,路况下降,部分路段存在难以通行甚至中断交通状况,安全标识标志、附属工程不完善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加之,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等问题,使农村公路处于“无人管、没钱养”的境地。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说的那样: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是漏洞。教授的话语,击破了“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的软肋。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效益,清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已迫在眉睫。首先,要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拟定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和与之配套的奖惩机制;其次,要组建农村公路专业养护队伍。农村公路养护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民养护工队伍,落实日常养护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有路必养;最后,要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一方面,县(区、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另一方面,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融资方式。可采用县级财政安排一点、联村单位筹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各类企业帮一点、沿线群众挤一点的灵活多样的方式筹措资金。

  农村公路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平安出行,与民生息息相关。只有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质量,才能有效减少农村公路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民生,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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