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孕前申请”不要作无谓的“道德谴责”
http://www.scol.com.cn(2016-12-21 7:12: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女职工计划要求生育的,支行、部门要提前向总行申请,以便统筹安排工作。”近日,有网友向本网反映,黄山屯溪农商银行于上个月发布通知,要求女性员工孕前需向上级申请。“怀孕还得单位同意?意外怀孕怎么办?”这则通知引起了争议。(12月20日《澎湃新闻》)

  “孕前申请”的情景一再出现。郑州市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向全体教师下发了文件,规定了各个学科可以怀孕二胎的教师名额。每年定额生育的指标已排到十年后。学校领导对此表示,指标不用过期作废,做不到就走人;近日,河南省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下发通知,表示要实行有序生育,并明确规定各个学科可以怀孕二孩的教师名额。同时,规定如果在特定时间怀不上,名额将被取消。这是媒体曝光的,没有曝光的恐怕不在少数。

  “孕前申请”很是荒唐,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明确指出,“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什么权利让女职工“孕前申请”?然而,只考虑女职工的权益而无视单位的困境,恐怕也不太现实。其实,单位之所以要提出“孕前申请”的制度,何尝不知道此举的荒唐,但为了单位的利益,他们也不得不逆行之。据了解,近几年该行招收青年女员工较多,很多从事柜面等窗口岗位,一旦脱岗会很麻烦。显然,如果女员工生孩子过多,就无法保证银行工作顺利开展。这何尝不是实情?有人会说,女员工生孩子去了,多招些员工,这谁都会说,但这要考虑到成本。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具本到学校,也是如此,在全面二孩之后,生孩子的女老师不少,她们落下的课由谁上?请代课,工资由谁付?不过,单位的困难不能成为剥夺女员工生孩子的权益,如何两者达到平衡?这一方面需要单位遵守法律,不能擅自作主让女员工 “孕前申请”。当然,女员工最好也能够配合单位,在考虑到自身的利益时,也要减少单位的麻烦,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分摊生育成本。单位女员工请假生孩子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获得政府的补贴用于聘请临时代工人员,如果单位的用人缺位能够补上,且不用花太大的代价,自然也不会提出“孕前申请”的荒唐时了。据了解,在一些国家,均有相关的生育成本分摊规定,从而保证女员工的生育权益。

  全面二孩放开之后,女员工生孩子成为一种现象,无视或是有意阻扰,都是不理智的,也有违法的嫌疑。如何既能够保证女员工的生育权,又能够不增加单位的负担,这需要政府作出积极的回应,且有实际的行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