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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防群治”才能构建安全网络世界
http://www.scol.com.cn(2016-12-29 8:25: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当前网络安全与治理面临的各种问题,12月26日,由法制日报社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的2016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在京召开。网络新枫桥经验源自于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经验——枫桥经验,其核心是“发动群众、群防群治”。(12月27日《法制日报》)

  临沂女孩徐玉玉的死,让电信诈骗的危害性以一种令人悲愤的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该案件以及类似案件的侦破过程,则让“大数据”在维护网上网下安全领域的作用,逐渐为世人所熟知。而在今年9月召开的G20峰会期间,网络安保组会同互联网企业阿里巴巴,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力,在防范黑客入侵、风控预警以及处置各种违禁商品等领域的表现,更是让人看到了互联网合作共治模式的威力。

  互联网及其相关产品、应用的普及,使得网络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联系紧密意味着,不仅电信诈骗的犯罪过程会在网络上留下痕迹,即便是一些与网络无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行为的实施者不可避免地会与网络打交道,也使得通过其在网络上留下的珠丝马迹对其进行追踪成为可能。

  问题在于,这些痕迹或信息分散在庞大网络的角角落落,对这些痕迹或信息的收集、分析、甄别需要专业的软硬件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单靠公安机关很难完成。而无论是在软硬件条件上,还是在技术实力上,在互联网领域摸爬滚日久的互联网企业们,有着公安机关所没有的优势。一方有借力打击违法犯罪的需求,一方有提供相应支持的技术实力,这就使得“互联网+”时代的警企合作有了现实的基础。

  实际上,这样的合作模式自有其历史源流。早在上世纪5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基层干部群众就在实践中创造并总结出来的一套成功的社会治理经验——“枫桥经验”,其核心就是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这一经验推广到全国之后,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网络时代,人们对社会治安的期待没有改变,对自身安全的关注没有改变,与此同时,随着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社会对于个人、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有了更高的期待,所以,网络时代仍然需要“枫桥经验”,需要企业和个人的参与,“警企合作、群防群治、敢于创变”的“网络枫桥经验”可谓社会治理新思路探索中的一个不错的创新。

  在与互联网企业联合,利用企业的技术和大数据优势创新社会治理上,一些城市已经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比如,前不久,杭州市就与阿里巴巴集团确立了一项名为“协同共治—社会治理”的合作项目,以期将当下最时兴的“大数据”运用到司法保障、平安合建、综合治理等方面。

  大数据的优势并非阿里巴巴一家所有,腾讯、百度、网易、搜狐等大的互联网公司在这方面也都具有各自的优势;大数据优势也并非专属互联网巨头们所有,大大小小的互联网企业都可以在运用大数据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

  实际上,正如传统的社会治安领域既有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参与,也有街道大妈、邻居阿姨们参与一样,互联网时代,能够在大数据向社会治安领域的应用上作出贡献的,也应该是不分大小的所有的相关公司、企业和个人。而这,也正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也是“网络枫桥经验”所应有的内涵。(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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