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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用法治的力量降低交通事故
http://www.scol.com.cn(2016-12-24 8:44: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关育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到2015年,10多年间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从0.75亿人增长到3.27亿人,快速步入“汽车社会”。同期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51.8万起下降到18.8万起,死亡人数从10.7万人下降到5.8万人。(12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的10余年间,机动车数量和驾驶人数量都呈倍数增加,但交通事故却下降了33万起,死亡人数也减少了5万余人。这一切,都得益于道交法的实施。可以说,一部法律的实行,扭转了我国交通事故的趋势。

  然而,在看到道交法实施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差距。一是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有资料显示,我国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万车死亡率是是发达国家的4至8倍。二是交通参与者违法违规现象普遍。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抢行加塞、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大量存在同,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2015年,全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42亿起,近90%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是因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伤亡仍然高居各类伤亡之首。这也表明,只要遏止住了交通违法行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就能得到更好地保障。 

  遏止交通违法行为,当然要提高人们的规则意识。意识的提高,离不开宣传和教育,同样也离不开严格执法。后者的强力矫正,对于前者有推动作用。现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深入人心,这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对酒驾、醉驾的严格执法。让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戒,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就会大幅度的下降。这一点,不仅表现在机动车驾驶员身上,也同样表现在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身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执法不严问题,是遏止交通违法行为的第一把斧。

  遏止交通违法行为,还需要有法可依。“买得起、速度快、易停车”,“不用上牌照、不用考驾照、不用买保险”是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盛行的主要原因,但对于这些电动车如何管理,却缺乏切实可行的执法依据和手段。由此而来的问题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不断下降,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却不断上升。针对新出现的交通参与形式,及时明确违法行为惩戒标准,就非常必要。

  遏止交通违法行为,还需从源头上抓起,联合执法。电动车易事故高发,亦与其不符合汽车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有关。这就需要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在生产、销售等前端环节严把出口,从源头上避免违规车辆流入市场。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合作,才能形成执法合力。

  运用法治的力量,我们扭转了交通事故增长的趋势。同样,只有我们继续强化法治的力量,才能进一步、大幅度降低交通事故,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和交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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