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市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上,26名来自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以现场和书面的形式进行专题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等的询问和质询。大到履职尽责、作风建设,小到办公用车、个人住房等事项,全都摆出来,主动接受监督,参会者可现场提问,而对陈述者要求如实汇报。(12月23日 成都晚报)
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就离不开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发挥群众监督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中的监督作用,是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需要,更是从严治吏的需要,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体现。通过群众监督的广泛性、时效性、规范性等特点,以建立民主评议制度为主体,建立和推行融公开、投诉、处理、评议为一体的群众监督制度,形成较为系统的群众监督制度体系,是强化干部亲民意识,促进公务人员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举措,这既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也能凸显干部的襟怀坦白和高风亮节。
笔者以为,尽管当前我国监督有多种形式,上级、同级、下级、新闻、法律、舆论等,但离开了群众的监督,其他监督都不全面或不彻底,甚至可能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用金钱、美色等收买。然而,任何腐败分子都无法收买绝大多数群众,如果他能够使绝大多数群众满意,那么他就绝对不可能成为腐败分子。
所以,对一切权力的各种形式的监督,都必须以群众监督为基础,群众监督是对公共权力最可靠的监督。在年末,成都市让26名来自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以现场和书面的形式进行专题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等的询问和质询,这样的述职述廉才能真正受老百姓的欢迎,这样的群众监督也才是真正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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