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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护林”有乱杀无辜之嫌
http://www.scol.com.cn(2016-11-8 8:30: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韩玉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为禁止放牧,在禁牧区内投放毒饵,部分网友认为,这种做法过于“粗暴”。(11月07日新京报)

  武侠小说中,有一种“草莽英雄”,看似行侠仗义,其实冷酷无情,且常常以乱杀无辜,为快意恩仇。故事里的事虽然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但现实中总能让我们看见他们的影子,或手段强硬、简单粗暴,或性情偏执,或不顾后果。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虽以防止鼠害兔害为借口,在禁牧区内投放毒饵,但这种灭绝师太的做派,总给人一种乱杀无辜之嫌。

  他们投毒的目的名义上虽是防止鼠、兔对林木的破坏,是为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其实际也是对另一种生态环境的伤害,虽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有规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可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减轻草原鼠虫危害。由此可见,相关部门是可以在草原禁牧区投放用于防治鼠虫害的农药的。但也许本着“动物福利”的原则,投毒时一定要考虑,区域范围内是否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果有这样的动物,投毒很有可能会对它们构成危害,如我们这儿的蜥蜴,壁虎,还有其他常见的鸟类都不见了踪迹,就是大量的投毒所致。如此与其说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其实常年投毒的结果可能真的要“千山鸟飞绝”了。而很多鸟类又是林木虫害的天敌,当这些林木虫害失去了天敌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恐怕不是投药所能防治的。

  不说投毒保护树木有一利必有一害,如果为了禁牧,毒饵已造成牧羊死亡,这不仅有点像“卖羊令”,更显得工作简单粗暴,如此灭绝,这真的有点“不惜一切”的味道。

  因此,笔者认为,无论禁牧也好,还是防止鼠兔对林木的破坏也罢,都应该采用更温和、损害小的方法,如采用桶装药的方法,或防止误伤鸟类,和其他大型动物类,或投放不是剧毒的药物,或做好放牧群众的工作,采取圈养的方法来禁牧,否则,不顾一切投放剧毒农药,“灭绝”的背后,还很可能触犯法律。

  总之,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殃及池鱼”的做法,不仅粗暴、偏激,同时也是对另类生态的破坏,有乱杀无辜之嫌。我们赞成“勇于破坏一个旧世界,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的勇气,但谁知道我们破坏掉的世界,会不会向我们“复仇”,这个后果又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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