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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摔跪市民”,通报咋不提“摔跪”?
http://www.scol.com.cn(2016-11-7 8:06: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印荣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深圳开展“随手拍”举报路面违章行动。孰料,11月4日,市民李先生拍警车违章横穿三条车道后,交警将他摔跪在马路中间。11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民警李某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并向李先生诚恳致歉。(11月6日澎湃新闻网)

  深圳交警号召市民“随手拍”举报路面违章,自己却违章变道压线,被市民逮了正着后,不虚心接受,反而将市民摔跪在地。如此专横跋扈,令人发指,难道“随后拍”只对民众,不对交警?岂有此理,对涉事交警及中队必然严肃处理。

  警方通报称,涉事交警已被停职调查,民警也诚恳道歉并争得了当事人的谅解。处理的动作不可谓不快。不过,从阶段性通报的内容看,给人感觉当地警方还是套路多,诚意少。通报满意。李先生说,其下车用手机拍照时,手机被抢不说,还被交警两次摔跪在地上。

  李先生所述情况,或可从“民警诚恳道歉并争得当事人谅解”中得到证实。那么,通报若是客观全面的,对涉事交警摔跪李先生的经过,应当详述。借以表明警方不护短的决心和诚意,消除公众疑惑和愤懑。但是,通报先是详述了李先生的“不是”:“小车乘客(男)、司机(女)先后下车、站在机动车道中间使用手机拍摄警车变道压线,但多次劝告无效,遂将二人强制带离至路边并发生争执”。而对“两次摔跪市民”等关键性细节,却是只字不提。“摔跪”和“争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行为概念。通报这样用词,似有避重就轻之嫌。

  作为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责的交警,对于执行相关法规,理当有更为严格的标准。执法违法,违章行为被市民抓拍,便借“执法”之名,行暴力之实,赤裸裸上演“报复性执法”。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轻漫蔑视,更是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

  “摔跪”诉诸的武力,“争执”诉诸的则是言语,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对其含义,发布通报的深圳警方,想必应该掂得清。深圳警方将疑似的“摔跪”表述为“争执”,其用意让人费解,希望有后续通报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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