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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买菜老师是找错了“靶子”
http://www.scol.com.cn(2016-10-26 11:43: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朱丹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向记者证实了通报的真实性。(10月25日《东南网》)

  因为在流动摊位买菜,这两名老师就遭到了通报批评,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对于这种处理,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这两名老师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违反了城市管理的相关规范,这种解释实在令人难以信服,通报在占道经营摊位买菜老师无疑找错了城市治理的“靶子”,完全是欲加之罪,难以服众。

  首先,占道经营不仅违反城管法规,还影响着公众出行,也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可是哪些摊位是占道经营,哪些摊位是违规摆放的,对一个老师来说,并不具备识别能力。要一个老师去鉴别哪些摊位是占道经营,无疑是强人所难,也是不现实的。因此,老师在占道经营摊位买菜,不是原罪。对这些老师进行通报处分,可谓无稽之谈。

  其次,即便真的在占道经营的摊位买菜,也充分暴露出当地在城市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市场监管,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合法规范经营。即使处罚也应该处罚那些占道经营的商贩,怎能通报这些买菜的老师?

  还有,摊贩占道经营,也暴露出当地在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如果商贩有足够的经营场所,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还会出现这些占道经营行为吗?

  因此,通报在占道摊位买菜的老师,可谓找错了城市治理的靶子,这样的治理无疑南辕北辙,只能引发更大的质疑和不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未尝不可,但是“不准党员干部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首先是没有占道经营行为,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城市管理的重点,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而不是对老师进行通报处分,即便没有这些买菜老师,占道经营也会仍然存在。

  对于老师在占道摊位买菜,城市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背后存在的管理问题,比如这些摊贩为何要占道经营,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建立专业市场,满足商贩的经营需要。总之,整治占道经营需要深入分析,科学治理,绝不是通报几个买菜老师那样简单。

  前有处罚放假自费聚餐的老师,今有通报在占道摊位买菜的老师,这些“奇葩”处分一次次颠覆着公众的是非观,也暴露出一些相关部门对问题的浅薄认识,并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这无疑一种错误的治理思维。因此,在质疑这些处分的时候,也应该对相关部门的治理思维进行追问,对相关处罚权进行监管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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