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豢养了单笔受贿400万的贪书记?

http://www.scol.com.cn(2016-9-9 8:14: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倪洋军
作者:倪洋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7日,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原县委书记谢德强涉嫌受贿案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06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谢德强利用其担任中共西林县、德保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10个行贿人的钱财达35次,共受贿1430万元人民币和黄金400克,单次受贿最高数额达到400万元。(2016年9月8日中国新闻网)

  “郡县治,天下安。”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县委书记要以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县委书记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沉醉于权力所营造出的“名利场”,成为了腐败“重灾区”。前文提及的这位单笔受贿400万元的贪书记,就是县官腐败的一个缩影,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思警醒。

  丧失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最根本的是要有坚强的党性作保证。党性不纯,品质不好,作风不正,必然导致权力异化,乃至走上腐化堕落的不归路。前文提及的这位县委书记正是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丧失党性,迷失方向,忘记了入党入职时的誓言承诺,迈出了贪腐的一步。“物必先腐,尔后虫生”。讲党性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其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锤炼,始终不忘初心,坚决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拧紧思想“总开关”,过好“人情关”、“金钱关”、“美色关”,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权力任性。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利国利民;运用得不好,则会祸国殃民。作为地方“一把手”的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对权力心存敬畏,谨慎用权、规范用权,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和纪律的约束下行使权力。县委书记虽说级别不高,在干部序列中只是正处级,但是手中的权力却不算小,往往掌握着地方上土地、项目、工程招投标等经济发展的核心权力,又在干部动议、晋升、选拔、调配等方面拥有决定性权力。也正因为县委书记处在权力的“中心地位”,可调动的资源比较大,所管控的范围比较广,一旦对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极易让一些县委书记权力欲膨胀,不断吞噬自己的思想灵魂,最终让自己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前文提及的这位县委书记插手工程项目,干扰干部提拔,10年收受10个行贿人的钱财达35次,充分暴露出其权力任性到何等地步。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防止县委书记权力任性,既要靠完善的制度治本,也要靠有力的查处治标。唯有继续坚持自上而下的巡视监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者“露头就打”,才能让县委书记管好权力、慎用权力。

  贪婪成性。人心不足蛇吞象。作为县委书记,每年的工资性收入不会比一般干部群众少,来自各条线的奖励还有不小的数目,按理应该知足。况且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禁令要求干部要洁身自好、清正廉洁、恪守底线。但是,前文提及的这位贪书记,从2006年到2015年,在两任县委书记的位置上,一直没有停止过贪腐受贿,而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面对中央的三令五申,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足见其贪婪到了何种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贪如火,不遏则焚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必须懂得收敛,学会拒绝,戒除贪欲,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谨慎交友,谨慎用权,不被“糖衣炮弹”击中。

  《资治通鉴》中有云,“吏不廉平,则治道衰。” 身为县委书记必须谨记,“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强化党性修养、规范权力运行、戒除贪心私欲,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独善其身,三省吾身,坚定立场,坚守正道,务实干事,担当尽责,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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