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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4倍票价”贴上“宰客”标签
http://www.scol.com.cn(2016-9-6 8:26: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叶传龙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31日晚,作为日照重点旅游演出项目的“日出东方”海之秀首次公演,不少市民和游客前去观看。据了解,本地市民购买演出门票半价,且今年在半价基础上买一赠一,折算下来,一张票最低仅花40元,而外地散客需原价购买,一张票最低需花160元,是当地票价的4倍,这让一些外地市民大呼“不公平”。(9月5日《京华时报》)

  外地游客之所以对“4倍票价”心谤腹诽,主要觉得此举没有体现出日照的包容和大度,缺乏以诚待客之心,反有欺客宰客之嫌。

  其实,演出项目本身是市场经营行为,商家为此作了投入,可以随行就市,自主设定票价。而且商家已经将这一价格报备当地物价部门。所以若从法理上来看,“ 4倍票价”并不存在违法问题。至于让外地游客感情上接受不了,影响了他们观赏节目的心情,则是游客对这种双轨价格认识不够,在心理上自我调适不够。

  目前,很多景区都设有“内外宾”票价,笔者所在的琅琊山风景区即规定本地市民持身份证免费,本省的天柱山风景区最近也正在对省内游客免费,旅游景区对本地人减免收费,几乎成了行业的公开规则。客观来看,旅游项目占用了本地资源,商家给本地人减免一些票价,也是对本地人的一种让利和补偿。再说,“近处无风景”,即使给本地人作了优惠,前来观看项目的又会有多少本地人?

  “4倍票价”与平常所称的宰客有本质不同,宰客主要是以次充好、虚报价格、坐地起价、强买强卖,而“4倍票价”属于明示消费,而且价有所值,只要愿买愿卖,即可成交。强行给商家贴上“宰客”标签,甚至与“好客山东”挂起钩来,称其有损山东声誉,则是盲目扩大,无限上纲。

  当然,不违法不违规不一定意味着合情合理。作为一个旅游项目,能够让游客愉快而来满意而归才是最好的效果,曝出“4倍标价”则有将外地游客拒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感觉,无疑会影响游客的兴致,而当这些游客再为这次“扫兴之游”作起反宣传,岂不让景区得不偿失?

  目前,公众口袋有钱了,便想外出旅游开开眼界,如何避免出现“4倍票价”,需要景区和有关管理部门共同发力。公众希望能有更多景区像杭州西湖、南京中山陵一样,不分本地外地,一律免费开放。这样国人外出的脚步才能迈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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