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上海最火的葱油饼被停业的消息继续发酵。有的网友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做法欠妥,“阿大葱油饼”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一种对美好回忆的回味,不应该就这么被关停。有的网友认为,与其关闭,不如积极扶持,这才凸现人文关怀精神,同时也显示了对民间有一技之长的手艺人的敬重。与此同时,有报道称“阿大葱油饼”涉嫌无证经营34年未被处理,究其原因,一是“阿大”身有残疾、家境贫困,政府有照顾之意;二是作为市民口耳相传的上海美食,不忍强行关张。但,是不是人性化执法就非得违法不究呢?依笔者看来,答案是否定的。
违法必究与人性化执法并非矛盾的对立体,断然不能搞非彼即此。换言之,我们在执法时既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又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当年马谡失了街亭,蒋琬等众将领替马谡求情,诸葛亮在言明负责照料好马谡的家眷之后,还是挥泪斩了马谡。我以为,人性化执法不啻是根据违法者的具体困难、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违法者心服口服地接受恰当的处罚。谁能说当年诸葛孔明让马幼常面对自己立下的“军令状”认罪伏法,不是人性化执法呢?
时下,网友们对“阿大”的遭际,表达了一种良善的情怀。笔者也非常理解上海政府职能部门的善良之举,也同情“阿大”的现时处境。但桥归桥,路归路。对“阿大”非法经营长达34年的行为,违法必究,政府不仅应当令其停业,还应当处以罚款。当然,若能在给予适当罚款、责令补办证照之后,再向其捐助财物若干,扶助其依法经营,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如此,是不是更显人性化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