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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常回家聚聚”也需有制度保障
http://www.scol.com.cn(2016-9-17 7:41: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是中秋佳节,是寓意团圆美满,也是家庭成员欢聚一堂的日子。不过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本市多家养老机构,发现很多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因为健康状况不佳、儿女不在身边等原因无法享受阖家团圆之乐,只能在养老院度过节日。为了让在院老人也能感受节日的欢快,不少养老机构都精心策划文娱活动,让在院老人快乐过节(据9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大凡上了岁数的老年人,都非常期盼在端午、中秋和春节等传统节日里,更够和自己的子女孙辈一起团聚,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比任何美酒佳肴对老人更有精神慰藉。因为儿女身在外地,或忙于家庭与工作事业等原因,无暇照顾老人,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等养老机构代为养老。实际上既有利于儿女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事业,对于很多老人而言,能够在养老院里与同龄人过集体生活,也避免了平日一个人在家的孤独和寂寞。在正常一般情况下,老人在养老院生活,有众多同龄老人的陪伴,再加上时不时有年轻志愿者的慰问和服务,显然比家庭更让老人感到充实。但养老院或养老机构不应成为儿女用金钱合法“遗弃”老人的“孤老院”,尤其是在传统节假日里,把老人接回家去让老人享受家庭和亲情的陪伴,不仅是做儿女应当付出的情感孝心,实际上他也应当同法律规定让儿女“常回家看看”一样,成为入住养老院或养老机构老人的一项权利。  

  我们都知道,对于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探望父母老人的儿女,法律明确规定要“常回家看看”,尽管这项法律在具体实践中不免会遇到难以操作的尴尬,但这种基于道德基础之上的制度约束,依然让不少老人感到欣慰。但反过来,随着老龄化的快速到来和二孩政策的实施,很多年轻父母的家庭负担势必越来越重,既要忙于工作事业和养育“二孩”,又要赡养照顾上面四位老人,对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好身体状况又较差的老人,送到养老院或养老机构代养的情况势必会逐渐增多。如何保障这些入住养老院或养老机构的老人也能“常回家看看”,显然也需要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从报道中就能看到,中秋佳节,尽管不少养老院或养老机构为老人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文体节目,却依然难以排解很多老人想回家看看的心愿,不仅有超过8成的老人没有回家过中秋,很多老人的儿女也只是“象征性”把老人接出去吃顿饭,就立即将老人送回,更有老人因为不能回家享受团聚而把无名之火发在养老院的服务人员身上。而相比起某些做儿女的把自己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原因归咎于工作忙或路程远等原因不同,这些入住养老院的老人虽然非常想“回家看看”,却又怕给儿女带来麻烦,都是站在儿女的角度来压抑自己想回家的念头和心理,这就更让人感到作为老人对儿女们的宽容和不易。 

  确实,对于有儿女却又入住养老院或养老机构的老人,大多数恐怕都是儿女工作太忙的原因,尤其是对于其中不少身体状况太差甚至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或正是因为儿女无暇照顾才送至养老院,难得几天短暂的休假,如果把老人接回家去“团聚”,势必会比上班更忙更累。但越是这样,做女儿的不但更应当把难得的休假作为老人回家团聚的“福利”,法规制度也应当为老人这种“与儿女团聚的权利”作保障。“老吾老及人之老”,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法律能够明确规定儿女需“常回家看看”,同样,对于入住养老院或养老机构的老人们,也应当有制度保障他们“常回家聚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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