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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第三方平台售药是开“互联网+”时代倒车
http://www.scol.com.cn(2016-8-2 7:55: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8月1日起,天猫医药馆、一号店等第三方平台均已停止药品的线上交易。(8月1日《北京日报》)

  其实,叫停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并非没有先兆,早在今年6月,就曾有“网上售药或将全面叫停”的消息传出,引发各方猜测,当时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出面否认有此通知。如今靴子落地,市场惊诧。而且,这叫停的理由,让身处互联网时代的人们颇多不解——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

  禁令不适用于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的企业,也就是拥有实体店的企业,换句话说,已经获得许可的有实体店的企业可以继续在网络上销售药品。同样是网上售药,为什么第三方平台不可以,有实体店的企业就可以呢?如果有实体店是一个前提条件,解决的办法为何不是对第三方平台上的药品销售者有无实体店进行要求和监管,而是要叫停第三方平台呢?

  售卖药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与自身有没有实体店没有任何关系,监管不力,有实体店照样问题层出不穷,监管得力,没实体店一样不敢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的关键不在有没有实体店,而在有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管。其实,国家食药监总局给出的理由之一也是“难以有效监管”,只是,监管的主体显然是其自己,这无异于是说“因为我管不了,所以不许你卖”——任性得没道理。

  相对于实体店来说,第三方平台售卖药品会给监管部门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但是,难度是相对于方法来讲的,正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找到了相应的方法,难就能变成易。比如,淘宝等第三方购物平台初起时,也曾在商品质量等方面引担忧、遭诟病,但近些年,随着政府有关部门和第三方平台自身的努力,有效、严格的监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等得以建立,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按照正常的逻辑,发现问题之后接下来应该做的,是积极寻找解决问题之道。但国家食药监总局给出的解决之道却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发现洗澡水有些脏,不仅泼掉了水,还把孩子也一起泼掉了。高明的监管应该是见招拆招,而非不问青红皂白一枪毙掉,不想见对方出招,也不想劳心费力地拆招。在“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当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时代鲜明主题的现在,如此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已然落后,也是“懒政”的一种表现。

  “互联网+”是国家战略,传统行业拥抱互联网是大势所趋。由于药品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必须对其施以比普通商品更加严格的监管,网络售药、第三方平台网络售药同样应该如此。淘宝等第三方平台发展的经验已经证明,对普通商品的销售可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那么,对特殊商品如药品销售的监管也一定能够探索到有效的监管方式。问题只在于有关部门愿不愿意让自己的监管思路跟上“互联网+”的大趋势,愿不愿意在监管上多一些探索,多一些创新。

  另一个让人疑惑的问题是,食药监部门真的缺乏“互联网+”意识,监管思路变得如此保守吗?联想到此前19家药品零食链锁企业曾通过联合发表声明等方式,要求国家食药总局取消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认为该制度“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导致该制度一度被叫停。第三方平台售药被叫停的背后是否仍然有传统企业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较量因素在内,不得而知。但现实中有一个很好例子可资借鉴,这个例子就是网约车的合法化。出租车行业对网约车平台的抗议,有很大程度上加快了网约车的合法化,同样的,传统连锁药店对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的阻挡,其结果恐怕也未必对传统药店有利,毕竟,“互联网+”才是大势所趋。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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