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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坏政府声誉的是讨债还是欠债?
http://www.scol.com.cn(2016-8-16 8:13: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讨要330万元学校工程建设欠款,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男子戴克健徒步贵州、四川、重庆、陕西、山西、河北六省市,“沿途在车站、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采取打横幅、举标语、发送微信、微博等方法,违背客观事实、大肆制造影响、诋毁马龙县政府的声誉”。8月12日,其因诋毁马龙县政府的声誉、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马龙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据澎湃新闻)

  喜欢跑步的人都知道,即便是热爱跑步且经常跑步的人,开始一次较长距离的长跑之前也要下很大的工夫说服自己,并且在跑步的过程中也要时刻与心里另一个想偷懒的自己做“斗争”。所以,一个人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徒步数省市,仅仅是徒步本身,就需要超超常人的毅力,否则是断然坚持不下来的。

  在坚持徒步行进的过程中,戴克健还在做着另一件事,即“诋毁马龙县政府的声誉”。而所谓的“诋毁”,其实就是在公共场所向路人诉说马龙县政府欠钱不还。欠债不还又不是什么隐私,难道还不让人说了不成?长达数月的徒步行走,吃苦受累的其实是徒步者自己,用折磨自己的方式去讨债,可见马龙县政府部门的欠债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之深。

  民间有句老话,叫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马龙县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却一欠就是8年之欠。如果是一位普通的自然人或法人欠债8年不还,债权人诉至法院,欠债者是会上“老赖”黑名单的,名字可以在网上查到,可以在报纸上公布,乘机坐车高消费也会受到限制。马龙县政府没能“享受”这样的待遇,也不肯让自己“老赖”的名声被世人所知,于是,对于自费自觉“诋毁”自己者便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

  可是,人是拘留了,欠债还钱的事情还是没有解决,甚至都没有对“还还是不还”,以及“何时还”等问题给个明确的说法。虽然“行政拘留”的理由听起来很冠冕堂皇,但给人的观感却是在通过合理化伤害让债权人“闭嘴”。你欠我钱,还不让我说,这事情做得就有些不地道了。

  是讨债行为败坏了马龙县的声誉,还是欠债行为败坏了马龙县的声誉?答案不言自明。其实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讨债不成反被抓的新闻被媒体曝光,马龙县并不会被多少人所知。即便是现场听过戴克健“诋毁”的人,可能也就是当时那么一听,转身也就忘了。只可惜,经此一拘,马龙县立刻出了名,而且不是什么增加声誉的名,而是信誉进一步下滑的名——这一次,“诋毁”其声誉的,恰恰是其自己。

  孔子说,“民无信不立”。说到底,政府部门的声誉,不是建立在能让多少骂自己的人闭嘴上,而是建立在自己重信用、讲诚信的基础上。政府不讲信用,不好的声誉就像纸里的火,想捂都捂不住。所以,与其把精力都浪费在对付债权人的讨债行为上,不如赶紧还钱。毕竟,如果不是因为你欠了人家的钱,做事如此有毅力的债权人早就去做其他更有意义的事去了,何苦跟你耗着浪费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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