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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权力成为“官员老赖”的护身符
http://www.scol.com.cn(2016-7-8 10:37: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龙敏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6年6月13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在这批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有一名叫杨艳的被执行人。根据信息显示,杨艳1967年出生,陕西神木县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记者日前从榆林中院获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杨艳就是神木县农业局的副局长。(7月7日《法制晚报》)

  近年来,“官员老赖”不少,小到吃白食打白条吃垮酒店饭店被媒体报道,大到“拒不还款”,可谓屡见不鲜。

  打白条者,从村干部到市领导,均不乏其人;至于“拒不还款”,案例更是不少,比如安徽泗县人民政府曾曝光了181名“公职老赖”的姓名、贷款银行、证件号、住址、借款日期、逾期金额、工作单位等情况;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也曾公布过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员名单,51名“老赖”中,公职人员27人。

  公职老赖如此之多,的确令人心寒。作为公职人员,理应有更高的道德标准与要求,但遗憾的是,这些人却游走在违法的边缘。只是,必须拷问的是,为何这些公职人员有当老赖的勇气呢?他们的底气来自于何处呢?

  这样的问题,从一些领导干部的话语中,或许不看窥见真相。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晔拖欠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本金65万元十年未还,还对信用社表示,“你起诉你也赢不了”,而媒体报道广东省雷州市政府拖欠承包方工程款360万元15年未还时,雷州市副市长表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这样的现实足以说明一点:在很多情况下,官员老赖之所以盛行,权力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他们的护身符。但现在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早已成中国最强音。

  其实早在201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遗憾的是,曝光非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而曝光与追责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依然是新闻。这样的现实下,“官员老赖”层出不穷便不难理解了。

  古语有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最早的法治理念,依然适用于如今。那就是,无论是公职人员当老赖,还是非公职人员当老赖,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的例外。

  也就是说,别让权力成为“官员老赖”的护身符,那法律与追责就必须跟上来,而且落实下去。具体到这一次的副局长当“老赖”,那便是当地的有关部门应及时介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处罚方案。唯有处罚老赖时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公职人员都进行“零容忍”了,“官员老赖”才不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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