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江苏丰县论坛上有网友发帖爆料称其在丰县遇到城管暴力执法,停车观看被误会,遭到城管砸车殴打。当日下午17时35分,徐州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称,工作人员正常执法遭拍摄,劝阻时遭对方辱骂,拦车问个明白,没有砸车。该局将依法依规维权,保留追究当事人散布虚假信息的权利。(2016年6月13日 澎湃新闻)
网友说只是停车当观众,就被城管误以为拍摄了他们“正常执法活动”,于是纠纷发生。如今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更权威的部门介入调查就显得十分必要。只是城管的反应,显然是患上了“惧怕监督综合症”:
即便按照城管的说法,网友确实拍摄了他们的正常执法过程。城管仅仅因为执法过程被拍摄就可以干涉网友的拍摄么?管依据的是什么?老百姓的行为遵循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禁止老百姓拍摄公开的执法过程,因此,网友即便真的拍摄了,也不应该受到阻扰。
假如真是正常执法,怎么能够因为有人在拍摄或者围观就停止执法,转而将力气用在对付拍摄者或围观者?如此做,岂不是本末倒置,轻重不分?比如一支部队正在与敌人作战,会因为有人围观或拍摄就停止战斗,将枪口转而对准围观者或拍摄者?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做这样的事。一支执法队伍,难道逻辑会混乱到如此地步?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遵循的是法不授权不可为。既然找不到哪部法律来支持城管阻止老百姓拍摄他们的执法活动,那么就应该自己执自己的法,老百姓愿意围观也好,拍摄也罢,只要没有真正影响到自己的执法行为,都不分散精力去干涉。即便是城管的回应中也只说两个网友“对每个队员进行拍摄”,并没有说网友的“拍摄”影响了他们的执法,就既不准网友拍摄,还“将该车拦下问个明白”,同时因“对方自称‘官二代’、是现役军人,”又去盘查对方的有效证件,以城管的职责来说,哪一点是法律授权了的?
如果真是正常执法,而非暴力执法,因为是在公共场所,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也就是老百姓的权力与执法部门的义务。既然是正常执法,城管也就应该没有什么好藏着掖着怕被人指指点点的地方,主动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也就是应该是一种自觉选择。6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将执法过程展现在网友面前,立马赢得点赞无数,这才应该成为执法的常态做法。如果不准拍摄执法过程,多半是心虚。当不准他人拍摄甚至围观成为一种习惯,很容易造成一种“不是屎也是屎”的被动局面。
城管执法时条件反射地地仇视老百姓的拍摄或围观,就是最明显的“惧怕监督综合症”的表现。
患上“惧怕监督综合症”的城管部门必须认真反省自己,不要总是用一种仇视的眼光来看待老百姓正常的监督。假如城管还有打人砸车等行为,就更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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