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教师上课抽烟,瘾大情非得已?
http://www.scol.com.cn(2016-5-10 10:44: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李海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实在不想再吸她的二手烟,就这样在课堂上公然抽烟!”近日 ,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某高校的一位女老师边抽烟边给学生上课。此事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并登上了今天的百度热词榜。对此,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负责人表示,已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暂时停止了她给学生上课,督促其反省。(来源:齐鲁网2016年05月09日)

  常言道:“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这是很多吸烟朋友常说的一句顺口溜,看似玩笑话,实则餐后吸烟对身体的危害极大。“吸烟有害健康”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男同志吸烟的多一些,女同志相对少一些。其实,女同志吸烟并不算新鲜事,笔者在日常生活中也见过不少,在看完网友爆料的某高校女教师上课抽烟的消息,笔者对其是女同志抽烟并不感到稀奇,但选择在课堂上的行为感到不解,学校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圣地,课堂作为学生们学习的基地,身为人民教师,讲好课让学生学到知识是本分,岂能当着学生们面抽烟呢?您是舒服了,但有没有问问学生们的感受?“二手烟”的危害比直接抽烟都不小,最为关键的是,课堂上抽烟的行为成何体统?人民教师的形象去哪了?学校是一个公共场所,不是自己的家,更不是随心所欲的地方。

  教师课堂上抽烟被爆料后,校方已对涉事教师进行了停课处理的决定,并回应涉事老师烟瘾大。笔者不禁要问,课堂上抽烟,瘾大是情非得已?真的达到不吸烟就无法自拔状态了?我想,烟瘾大并不能成为课堂上抽烟的借口。据消息称,涉事教师是从国外回来任教的,也许受国外环境影响,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身为人民教师,言行举止不仅仅代表着自身形象,而且关乎学校的整体形象。不难想象,涉事教师课堂上抽烟的行为非常不雅,带来的不良影响不容小觑。一方面,与教师身份格格不入,教师形象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学生们被迫吸“二手烟”,影响健康。所以,涉事教师必须好好反省一番,切实认识到自身问题并加以改之。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教师课堂上抽烟也违反学校基本规定,早在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另外,还要在校门口,设立“无烟校园”的禁烟标志。客观来讲,只通过抽烟这种行为直接定论为素质低下或者师德碎地一片,未免有点过于绝对,但最起码反映出涉事教师只站在自身角度而忽略了学生们的感受,值得批评但不宜过度解读,在笔者看来,能够知错就改做好本职工作,依然可以成为一名优秀人民教师。

  总而言之,这起教师抽烟事件给我们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除了涉事教师需认真反思外,留下的经验教训也再次给广大教师们敲响了警钟,“为人师表”是教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做好分内事才是本分,希望广大教师三思而后行,共同维护好人民教师的形象,教书育人争做优秀人民教师,这才是我们所想看到的教师风采。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