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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人溺亡能否唤醒游客对生命的敬畏?
http://www.scol.com.cn(2016-5-20 8:16: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徐云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2001年起,三亚市政府将大东海部分区域内二十年经营管理权,以1800万的价格,承包给注册不久的大东海公司。尽管利润可观,但大东海的景区安全,却没有因此得到保障。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年间,至少28人在这里溺亡。去年8月,三名成都游客溺亡,被认为是大东海景区最严重的一起溺水事故。(据2016年5月19日 《京华时报》)

  大东海素有“水暖沙白滩平”的美名,水质干净,沙滩细腻,常年人流如潮。但本地人并不建议游客来这里游泳,因为这个海域暗流、旋涡流较多、溺水频发。仅3年时间,至少有28人在这里溺水身亡。当我们为逝者痛惜的时候,不免再一次深切感受到了珍爱生命的紧迫与重要,尤其是在这个安全风险增多的季节里。

  就游客溺亡的责任区划问题,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环保总监宋秀军否认公司存在责任,安监等部门也认定事件是游客自行下海游泳而导致的“意外事件”。但家属们认为,大东海公司在警示标志设置、游客制止劝阻、隔离网作用和现场救护等方面存在过失,对游客溺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为此而与大东海公司对簿公堂。

  当然,大东海公司到底应不应该对游客溺亡事件负责,负多大责任,这是要看相关证据能否显示其尽到了足够的提示和劝阻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提示和劝阻义务,大东海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也要看旅游、安监等相关管理部门对景区危险的评估与监控,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总之,查明责任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现象,尽管“沙滩上遍布十几面黄色旗帜(危险警示),但是海里面都是游客”,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游客无视提示和劝阻,说明其严重缺乏敬畏生命、珍重健康的安全意识,这也是造成溺亡事件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确保游客生命安全,有关企业和政府部门必须承担起监管责任,但游客本身,更应该把生命安全作为铭记心中的行为准则,时刻牢牢绷紧生命安全这根弦,决不能粗心大意放松自己的责任,把安全寄托在他人身上,指望别人来维系,以防因为对生命安全的懈怠而抱憾终生。

  确实,生命是美好的,但美好的生命对我们只有一次,它不像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像篱篱原上草能周而复始,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一切,还要给活着的亲人留下不尽的心灵创伤。生命安全容不得一点疏忽和大意,如果你无视它,就会为此付出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无论如何是不能够在事故后“亡羊补牢”的,对于那些不能复苏的生命,对于那些死者家属心灵的创伤,我们又用什么来弥补呢?恐怕只有后悔晚矣。

  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安全。保障生命健康,这是人的第一需要,是人的根本利益所在,更是人的基本权利。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不可替代的绝对权利,它不依赖任何道德、文化、法律而存在,它是人一出生就有的神圣权利,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自己首先要倍加呵护珍惜。因此,敬畏生命、珍重健康,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安全意识的核心是生命意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人来到世上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行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始终与各种危险相伴而行,随时都面临着各种挑战与考验。如果没有生命意识的培养,没有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安全意识也可能就是一句空话,各种提高安全意识的活动和举措,也就可能被束之高阁,开了“荒花”。

  28人殒命大东海,需要厘清责任,更应以此唤醒人们的生命安全意识。为此,人们要力戒忽视健康与生命的倾向,切实做到时刻牢记“生活多美好,生命更重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论在什么岗位上,注重安全、善待生命都不该疏忽,始终依赖着“安全”这把保护伞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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