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则关于“雷人标语”的新闻出现,不断冲击人们的认知底线。前有福建龙岩“做麻黄碱,生孩子不长屁眼”的禁毒宣传标语,今有湖北随州“上坟祭祖时如引起火灾,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并铲除祖坟”的扫墓安全公告,简单暴力的“雷人标语”,真的能够起到引导作用吗?从公众普遍的反应中,答案不难想象(《法制晚报》报道)。
这些雷人的标语口号内容大都偏激极端,锋芒显露。虽然标语悬挂者的初衷是好的,但也低俗恶毒、恐吓威逼的方式开展宣传。悬挂类似带有恶意的标语口号,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适得其反,不仅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效果,反而会加剧群众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
毋庸置疑,涂写“雷人标语”的出发点是为了制止不文明行为。但是,用不文明的方式去制止不文明的行为,这种以毒攻毒的方式不仅起不到成效,反而会有损市容市貌的文明形象。况且,用恶毒偏激的标语来警示未必能奏效,不文明现象可能会不减反增。
恶俗标语不仅语句低俗恶毒,还在于这些雷人的标语口号直接损害了人民政府在公众中本该具有的亲民、为民形象,政府自己把自己置于了群众的对立面,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相互之间信任感少了,政令畅通也就难了。
因此,以雷人的标语口号去禁止不文明的做法,是某些行政单位工作方式欠妥的做法。标语口号也是政府向人民群众展现亲和力的一个窗口。作为一种宣传教育的手段,文明规劝标语也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内容,宣传标语口号的内容尽量应该秉持人性化的思维,多一些柔性的色彩,少一些强硬的腔调;多一点引导,少一点恐吓;多一点温情,少一点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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