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祝清明节快乐”是传统文化的凋敝
http://www.scol.com.cn(2016-4-6 7:52: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正值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四川乐山城区水晶城小区门口的一道横幅,在被拍下发在网上后却惹来了争议。因为横幅的内容是,“恭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有业主对此表示反感,清明节是外出扫墓、祭祀亲人的日子,怎么快乐得起来?还有业主表示,假如有人对自己说“祝你清明节快乐”,虽然说不出哪里不对,但听起来心里总觉得别扭。管理部门表示:如果市民反对将拆除。(4月4日《成都晚报》)

  节日快乐,这四个字饱含着幸福的表达,真诚的祝福。但是,这四个字是需要环境和氛围的。就看你放在什么地方了,在春节,在中秋,我们需要所有人的祝福快乐,可是在端午,在清明,这样的祝福显然是尴尬的。

  不过,这个小区的管理部门还是能言善辩的:节日快乐,可以用在很多节日,比如国庆,比如七夕,何必纠结于中秋。有这种想法的人还有专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文史专家魏奕雄认为没啥不妥,不能把清明理解的太狭窄了,清明不仅是祭祀的时节,从民间习俗来讲,清明节又称寒食节、禁烟节。也可以祝福快乐。

  小区管理部门的说法头头是道,专家教授的分析逻辑清晰。不过,请不要忘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老百姓对于清明的认知。在大家的心里,清明节就是祭祀的时候,就是怀念故人的时候。从古至今,清明节在大家的认知中都是“不快乐”的,这是有诗为证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既然,大家的认知已经停留在了清明节就是“不快乐”的层面,我们就应该对应市民的感受。试问,当小区里悬挂起“节日快乐”的时候,市民会是如何的感受?

  这样的尴尬,其实不仅出现在了清明节,在端午节也有这样的标语。端午和清明属于同一类节日,在这样的节日里“祝大家快乐”与传统文化色彩不符,与民俗习惯不符。一个小小的条幅,暴露出的是没有文化的可怕。

  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节日快乐”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一些节日原本是有传统文化元素的。也正是基于此,才有了2008年1月1日推行的《传统节日放假办法》,增加了传统节日放假的规定,这是为了挖掘传统文化,沿袭传统文化。遗憾的是,增加的节日我们也一直在过,却与初心背道而驰。能够被沿袭的只不过是吃吃喝喝。端午节只是吃粽子的节日,清明节成了吃鸡蛋的节日,七夕节成了第三者幽会的节日。更为可怕的是,传统节日在商家的眼里只是赚钱的机遇。

  于是,不管是什么样的传统节日,我们看到的都是“营销的节日”,是“卖商品的节日”,是“卖东西的节日”,商品促销成为所有传统节日的重头戏,这丢失了其实是精神世界的沉甸甸,是经济乱象的轻飘飘。在清明节里祝贺大家节日快乐的其实不是一个小区的管理单位,到商场里去看看,到超市里去转转,看看写着节日快乐的是不是有很多。即使没有书写节日快乐,其实也早就写在了心里。(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