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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1毛钱的负疚感同样珍贵
http://www.scol.com.cn(2016-3-16 8:22: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年近五十的徐广红,是义乌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的窗口工作人员。3月13日,一个陌生的女人找到她,见面就塞给她一万元,还连声道歉:“徐姐,这一万块钱,你一定要收下。40多年来,我一直为当年的过错,心里折磨着。”原来40多年前,两人是前后桌,关系很好。当时施女士就趁徐广红不注意,拿了一张一角钱去买了两个烤饼吃,为此内疚了40多年。(3月15日《钱江晚报》)

  因为在读小学时偷了同学一毛钱,却愧疚了40多年,且一直在寻找同学,想要弥补当年的过错,最终是想要用一万元来“赎罪”。偷东西是不对的,小学生也是如此,但在当年贫穷的年代,一个孩子犯错,也是可以原谅的。况且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自己不说,别人也不知道,可这位女士硬是要“赎罪”,因为压在自己心上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

  一毛钱,不多,哪怕是40多年前的一毛钱,也只能买两个烤饼吃,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也原本可以放下,可以选择忘记,可由于对道德的遵守,对良知的坚守,最终使这位女士要当面道歉才心安,拿出一万元才能够平静。偷东西的行为,令人不耻,可如此忏悔,却令人尊敬。这是人性的闪耀,是难能可贵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位女士一直记着这件事,这足以表明自己早就后悔了,只是当时缺乏认错的勇气。知道错了,是一回事,而公开承认自己的错,且坦诚自己的错,这不是件容易的事,然而这位女士虽然在40多年以后才找到当年的同学,才真正完成了认错改错的“程序”,但这么多年难以宁静,一直想要找到当年的同学,这本身就是一个改错的过程,也可以说早受到了惩罚。

  做错了事,能心怀负疚感,这也是珍贵的,可许多人虽然做了错事,却满不在乎,并且一犯再犯,这是令人痛心的。“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这是德国著名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1788年在他64岁时发表的名著(实践理性批判)结论中的一段话。这话让人震动,可许多人却是无动于衷。

  偷一毛钱愧疚了40多年,这并不可笑,反而是对道德的践行,虽然有错在先,但知错能改,且心怀愧疚,这同样难能可贵,对此,我们表示该有的尊敬,并对照自己,假如自己做了同样的事,能有如此坚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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