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小庄被控收受他人给与的财物428万余元,其中澳元59万余元是通过女儿在澳洲开设的账户收受的。该案于3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审,张小庄否认全部指控,他只承认曾拜托合作公司董事长帮其独生女儿在澳洲找工作,事后得知女儿“因合伙做生意”收了两个商人的钱,他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评。(2016年3月18日中国青年网)
常言道:“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意思很明显,就是儿子多半比较粗心、大而化之,而女儿普遍细心周到、体贴入微。不过,这也仅仅是就一般而言;而对于官员来说,假如女儿还能够“特立独行”,那就再好不过了。世间的事还真是难说,原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小庄,就有这么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女儿。
张小庄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被检察机关告上法庭。庭审中,在其受贿方式及数额的认定上,产生了分歧。当检察机关指控其通过女儿在澳洲开设的帐户收受他人贿赂时,他当庭矢口否认,并辩称“行贿人送钱给他女儿,他事先并不知晓”。继而在面对审判长“你女儿收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的质问时,张小庄的回答更是奇绝:“这个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
大家瞅瞅,笔者没说错吧?假如官员有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儿,就可以在与商人的合作时放心大胆地收钱。要是侥幸没出事,这钱就算是挣下了,既来得容易,用着也挺舒坦;即便东窗事发被查,还可以拿女儿作“挡箭牌”,来个一推六二九。反正女儿又不是官员,甚至可能连党员都不是;看您纪委也好,检察机关、法院也罢,能奈其何?
有了这样“特立独行”的女儿,不仅可以作为推脱责任的说辞,甚至还能以女儿收钱“坑爹”为由,把自己打扮成比窦娥还冤的受害者。其实,以各种奇葩理由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的官员,张小庄并非第一人,想必也不会是最后一人,人们也早就司空见惯。贪官们之所以仍要编造出一些根本就不会有人相信的理由来,大概也是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想来个最后一搏吧。只是,这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吃素的,自然会凭借其中的逻辑关系找到有力的证据。而法官当然也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决不会轻易被贪官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所以,笔者以为,对那些“背着牛头不认赃”,又毫无悔改之意的贪官,法院在判决量刑时,应该从严、从重顶格而判。让那些凭手中权力贪婪成性的官员,最大限度地享受“钱在银行,人在牢房”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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