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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岂能赶走看书的孩子
http://www.scol.com.cn(2016-2-2 8:31:23)  四川日报    编辑:周帆
作者:高亚洲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一段视频引发关注,在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店员表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

  岁寒之时,听到这样的一番话,估计会让不少人寒心。作为店员本身,基于经营的压力,对“只看不买”的行为表示排斥,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但这背后可能关联着书店的经营理念——是不是过于唯利是图。而即便是书店店员的个人行为,置于更大的范围来看,类似这样的冷漠,又何止是这样一句让人寒心的话呢?稍作观察就会发现,一些书店,似乎所有的新书都是有封皮的,未经允许自然是不能拆封的,而购买环境常常因空间逼仄而不利于阅读。如此等等,无一不是在变相地向“只看不买”者说不。

  再从这个店员逻辑来看,不可谓不强悍,书店只卖书,所以就不能看书?如果沿着此逻辑,该有多少生意是做不成的,如果不买房子,那就没有资格进入样板房体验;如果不买车,自然是没有资格去试驾新车的。当然,书与房子、车子的商品属性确实不同,如果在书店就提前看了,商业价值在阅读者那里会被提前无偿消费。不过,和多种购物一样,购书过程需要通过提前“体验”来进行选择,买不买、买哪种。何况城市的书店除了商业角色外,它还有文化功能,这种功能的属性是公共的。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书店与房产开发商、汽车销售商是有商业角色上的差异。

  正如著名作家于丹所言,实体书店是中国在城市化进程中文明程度的一个符号。城市能否能够建立一种气质,气质是否能够沉淀下来、得以传承,这一切都与城市包括书店在内的文化场所息息相关。一个城市是需要一些容许逗留的公共客厅的,在这个客厅里,浮躁的心,能找到诗意的栖居地;孤独的灵魂,能找到可以对话的伴侣。而这正是、也只有书店才能扮演的积极角色。很难想象,如果旧金山找不到“城市之光”,如果台北找不到“诚品”,南京找不到“先锋”,这些城市的魅力将会打多少折扣。正是因为如此,书店无论从文化功能,还是从商业规律来看,都是不应该拒绝来者阅读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书店在电子阅读的冲击下,仍能成为政府积极扶植的商业主体的原因。

  即便是从最简单朴素的商业逻辑来看,以如此简单粗暴的态度对待消费者,当消费者用脚投票时,这样的书店又谈何发展呢?在现代商业逻辑下,尤其是电子阅读越来越盛行的大背景下,对消费者阅读体验的重视,应成为实体书店经营中的经营策略。只有让消费者有了舒适的阅读体验,才能增加他们对书店的信赖甚至是依赖,如此,也才能赢得他们的消费选择。于此而言,让书店成为可以并且适宜看书的地方,既可以使书店变得更有活力,也可以让这个城市变得更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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