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晓得”“我干不来”……如此推卸责任的话今后都将成为乐至县村(社区)干部的“禁语”。2月24日,记者从乐至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对村(社区)干部负面言行加强管理,出台印发了《乐至县村(社区)干部负面言行100条》(以下简称《100条》)。(2月25日 四川日报)
在娱乐圈中“负面言行”会给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带来很多的困惑,而当这种“负面言行”转换到官场,受影响的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德行修养问题,更是党和政府形象、公信力的问题了,多远对于“负面言行”决不能任其发展。
当然,也有官员会问,那到底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这个问题问的很好,“禁语”、“禁令”有明确的规定,才能让干部掌握好自身言行的“尺度”,显然,《100条》就是一把好标尺。
其实,从“负面言行”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官员的官本位意识太强,服务的理念太差,总是把权力当成自己颐指气使的“私人工具”,这些认知上的错误从根本上来说是他们根本没有明白“何为官”、“怎样为官”?
对于《100条》也不要心生拒绝,条条款款虽然是约束,但是也是关爱,如果你长期我行我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不知道自己的言行已经在向“负面言行”靠拢,那么,你离自己的官途断裂也就不远了。
《100条》是一份特别的教材,更是送给干部的一份特别的礼物,为自己的言行画上底线,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认清楚自己的使命,不断地完善自己,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消失了“负面言行”才能换来慢慢的正能量,更好地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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