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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酒后猝死与酒文化陋习
http://www.scol.com.cn(2016-2-25 8:29: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湖南常宁市官岭镇新任人大主席吴旭东2月21日在镇长周泉家中接受宴请后,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死亡。2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常宁市委宣传部获悉,经市纪委调查,吴旭东在饭局上饮酒量不足一两,医院初诊断系急性心肌梗死。(2月24日《新京报》)

  在此前网友的爆料中,喝酒的人被描述为“烂醉如泥”,对此,常宁市委宣传部有关官员予以了否认。但对其他的基本信息,如宴会进行了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与死者有关的情况等,网友爆料与官方的说法并无太多大的出入。

  这么看来,这似乎就是一次意外事件,其中既无明显的公款宴请成分,也无严重违纪事项,宴请的时间也非工作日,在了解更多信息之前,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但是,无论是爆料网友还是当地宣传部门,都确认了一个事实,即虽然对于饮酒的量有争议,但死者确实是饮了酒的,而且是在饮酒之后死亡的。

  从当地宣传部门确认的参加者身份来看,参加镇长家宴的都是镇上的领导,而死者则是新任的镇人大主席。不管这是不是一场纯粹的同事之间的家宴,也不管是不是专为死长举行的接风欢迎宴会,这样的宴会本身就已经不是一般性的宴会,而是带有工作聚会的性质。而家宴作为相对私密的场合,更适于联络私人感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乡镇人大有审议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监督本级政府工作、选举产生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重要职权,乡镇行政班子成员与乡镇人大主席联络私人感情,目的何在呢?这真的仅仅是一般性的家宴吗?

  按照当地宣传部门的说法,死者原本有病在身,且已经在吃药——有些药物服用之后是忌饮酒的,否则严重的会带来生命危险,对此,死者是心知肚明且饮酒前向众人说明过的。明知不宜饮酒而饮酒,明知对方不宜饮酒而放任其饮酒甚至劝酒,在场者对于死者的死亡恐怕也要负有一定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在不宜饮酒的情况下也要饮酒,酒文化陋习顽固可见一斑。

  国人自古便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酒席宴前,一定要有酒助兴,否则这宴席便跟没吃一般。觥筹交错之间,酒酣耳热之际,想说的话便都可以说出口,想办的事也便都能办得成。而如果没有了酒,或者喝得不够畅快,似乎在请的一方便意味着失礼,在被请的一方便意味着失敬,原本好的交情也要变坏,原本能成的事情也要在席散之后从中作梗。于是乎,热衷于酒者在酒场中如鱼得水,不擅饮者在酒场中痛苦不堪,但又谁都不敢说不喝酒,谁都不敢完全不劝酒,在这有人欢喜有人忧的酒场中,“关系”便获得了某种和谐的存在。

  近些年,官员“喝酒死”的新闻并不鲜见,一些官员甚至职级较高的官员都曾受到过相应的惩处。虽然“八项规定”等之后,公款吃喝现象有了极大改善,但官员圈子里的逢宴便饮酒的现象并未禁绝。或许,类似的不幸事件的发生,也能使“无酒不成席”的陋习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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