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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钓鱼”,“贪”者上钩?
http://www.scol.com.cn(2016-1-7 10:07: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立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抢还是不抢?”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1月6日 中国新闻网)  

  对于此事件,媒体均是以“钓鱼执法”为题,不过,笔者却认为公司董事长红包“钓鱼”与女警察扮站街女诱捕嫖客,交管部门扮乘客钓黑车等不齿行为有本质的区别。其一,这只是发生于私企内部的事件,董事长并无执法权;其二,三名抢红包的员工只是违反了公司“上班禁止玩手机”的规定,并非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此名公司董事长红包“钓鱼”是对是错呢?  

  从正能量的角度看,此公司从事安全行业,企业规定的执行力可能关乎产品质量与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马虎,董事长也早已发现有员工上班时间玩手机现象,于是才有了此次红包“钓鱼”,结果是果真钓到了三只贪“鱼”,而且还都是中层干部。也正是出于对公司管理层的严格要求,才最终决定对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抢10块,罚500,可谓因小失大,虽然500元对一年奖金几万元的三名中层干部算不了什么,但因此事上了公司“黑名单”,并被全公司600多人嘲笑,恐怕才是真正的震慑力。  

  从负面情况看,首先,发红包的董事长也属于率先违反了公司规定,对于上班玩手机现象,其没能从责任、沟通、监管角度抓好规定落实,反以此种红包“钓鱼”方式投机取巧,并在之后处以重罚,显然有些冷漠无情、权力任性的意味。其次,红包“钓鱼”,并没有真正映射出公司管理的问题,正如没好意思第一个抢红包的杨海,谁又知道,还有多少个杨海同样第一时间看到了红包,或是出于对公司规定的敬畏,或是知道第一个红包钱不多才没有出手。  

  古有姜太公直钩钓鱼----愿者上钩,今有公司老板红包“钓鱼”----贪者上钩,虽然目标不同,效果不同,却是同样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此,笔者认为此私企董事长红包“钓鱼”事件最终在媒体的关注下,正面作用将会多于负面作用。其一,舆论关注下,此公司董事长将会更加关注和员工沟通、交流,从而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更好服务社会;其二,“杀一儆百”与示范效应之下,将有更多公司从中吸取公司治理经验,更多工人从此警示责任,敬畏并遵守公司规定;其三,李克强总理曾多次强调要坚决整肃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公司老板红包“钓鱼”正给了相关部门一个“互联网+责任监督”的启示,将之推广并对接干部考核与选拔任用上,岂非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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