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接种窗口“杀鸡骇客”的未竟之问
http://www.scol.com.cn(2015-12-15 8:13: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接种疫苗的门诊窗口本应对卫生消毒有极高的要求,可是江西省永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窗口两名工作人员,却在上班时间杀起了鸡。13日,记者获悉,两名工作人员已受到罚款等处罚。(12月14日大江网)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如果不是有图有真相,如果不是事件得到了当地官方证实,恐怕没有几个人会相信面向公众尤其是儿童接种疫苗的预防接种门诊的工作人员,竟然会在窗口内公然杀鸡!

  “一边上班拿着工资,一边用公家的水电为家里准备美味大餐,这个工作太好了,请问大姐,你们那里还招人吗?”这是一位网友的话,语带讽刺与调侃,却也说出大家的疑问——在本应对卫生消毒要求极为严格的门诊窗口杀鸡,并且是在上班时间,当然人觉得合适吗?

  从当事人对拍照者的劝告的反应来看,她们显然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反而理直气壮。如今,虽然她们受到了处罚,但事件中仍然有很多疑问未曾解开。

  杀鸡,首先要有鸡可杀,而预防接种门诊不是活禽市场,本身既不产鸡也不售鸡,那么,这鸡是从何而来的呢?从家里拿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如果鸡已经买到家,早就在家杀掉了,所以,这鸡最大的可能就是从市场上刚刚买来的,趁着上班的时间杀掉,下班直接带回家享用。只是,如此一来,又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上班时间逛市场买鸡。

  很显然,上班时间脱岗去买鸡属于违规行为。随之而来的又一个疑问则是,买鸡者是如何到达市场的呢?上步行,还是骑自行车、电动车,或者开自家私车,拟或是公车私用?在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同时,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也应调整清楚,否则,这样的处理便是选择性的,存在有意袒护之嫌。

  接着往下问,还有更大的疑问,即,为何受到处理的仅仅是两位当事人,而无涉事单位的领导?要知道,一个卫生单位的员工公然违反规定,既对卫生场所造成严重污染,又在上班时间公然干私事杀鸡,又存在公车私用等嫌疑,这说明该单位的日常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那么,对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单位领导岂能逃避处罚?

  管理如此混乱,且置服务对象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于不顾,这样的单位领导不仅不能逃脱处罚,甚至还要加重处罚才对。难道公然杀鸡者正是该单位的领导?如果真是这样,这领导更不可轻轻放过。

  连鸡都敢在门诊窗口杀,她们平时的卫生工作会处理得很好吗?这样的工作人员继续在门诊呆下去,会把服务对象的健康问题放在心上吗?仅仅是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罚上千儿八百的钱,会产生足够的警示作用吗?尤其是负有管理之责的人未曾受罚,没有切肤之痛,未来的管理会有所改善吗?

  这些问题,想想都让人心慌!这只鸡,杀得实在是骇人!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