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厅原副厅长廖小波,因受贿3000多万一审被判无期。因廖小波检举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鸿、广西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的职务犯罪案件,两案均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11月25日,法院二审改判廖小波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
自古清官民赞颂,从来污吏法难容。而贪与失如影随行,贪则必失;腐与败如瓜随秧,腐则必败。对于廖小波来说,走到今天这种地步,领刑15年,也算是“心满意足”了。毕竟15年还有个盼头,比被判无期徒刑好多了。但是,因为他的检举,让他在监狱里又多了两个狱友,不知心里是啥滋味?
按照廖小波的级别,落马前的“知名度”并不高。他本是一名学者型官员,在广西工作22年,当了2年副处长、10年处长、10年副厅长,业绩突出,熟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作,还在几所交通大学兼任客座研究员和客座教授,他的才华和能力是值得肯定的。遗憾的是,仕途并没有按照他想象的轨道前进,便开始以金钱来弥补仕途上的失落,把才华和能力用在了受贿上,这如同“河北第一秘”李真当年在狱中给自己做出的结论一样:错误的权力观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最吸引眼球的是,贪欲达到疯狂地步的廖小波,不抽烟,不贪杯。他敛下的受贿巨款,除买下了八套住宅外,有的存进了银行,有的则堆放在家中。搜查他家时,从杂物室以及墙角柜等处轻易翻出用纸盒信封袋装着的一扎扎总计数百万元的现金、数百万元的各种购物卡,办案人员惊呼不可思议。其实,反腐常识早就告诉我们:“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再缜密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必然会有破绽,有“伸手必被捉”的时候,只是时间早点晚点而已。这正像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所说的,“上帝让谁灭亡,就先让他疯狂。”廖小波“疯狂”之后,必然是“灭亡”。
记得诸葛亮曾经留给后人一句名言:“昧先几者非明哲,识时务者是俊杰”。前一句指不能事前洞悉事物后果者算不得明智,后一句意为认清形势作出正确选择者方为好汉。这两句话恐怕对廖小波真的很适用。面对铁窗残月,面对遥遥无望的“无期徒刑”,廖小波想到了他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一审期间检举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鸿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检举了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受贿犯罪线索,经查证均已属实。鉴于其有重大立功表现,结合其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全部退出受贿所得等其他情节,法院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5年。此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廖小波看到了新的希望。
然而,掩案深思,廖小波让“战友”变“狱友”,无疑给那些至今不收心、不收手、不收敛的“不识时务”者迎面拍上一砖头。古代文学中常引用一句话,叫“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其实,貌似一团和气的上下级关系、因贪腐而结成的关系链、“小圈子”、官商联盟,也都是“同林鸟”,都会“大难临头各自飞”,或是窝里反,或是互相咬,世界上“朋友同心,其利断金”的贪腐之盟是不存在的。只要你贪腐,你的身边人、你的下级、你最信任的人以及与你勾肩搭背的所谓朋友,都会让你成为他的“狱友”。什么时候走正道、干正事,都是上上策,都是对自己、对家人的最好保护。(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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