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反腐倡廉 >> 正文
上海“首虎”被查再次印证党纪国法“儿戏”不得
http://www.scol.com.cn(2015-11-12 8:51: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通报中央关于艾宝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指出,艾宝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是令人十分痛心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2015年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记得古人说过,“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党的十八大以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依纪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老虎”和“苍蝇”。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就是“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艾宝俊涉嫌严重违纪的组织调查,当属此列。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铿锵话语之中,再次体现了这种坚定的决心、宣示了这种鲜明的态度。正像韩正所强调的,中央决定对艾宝俊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组织调查,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身后有余莫伸手,枷锁架身难回首。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基本义务,也是党员干部永葆本色的护身符。艾宝俊作为党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损害了党的形象,也给党的干部队伍抹了黑。此事虽然出在艾宝俊身上,但对所有的党员干部都是一种警示,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自觉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观念,切实用更严格的标准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诱惑,真正做到不因金钱而驻足,不因美色而沉沦,不因名利而浮躁。

  事实表明,身为党员干部,如果对党纪国法失去敬畏之心,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只有对党纪国法常存敬畏之心,才会时刻有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才不会拿着自己的仕途与清白做赌注,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集体活动和单个活动一个样,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一个样,珍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言行、珍重自己的名誉,不狂妄自大,不妄自菲薄,不轻浮流俗,待人处事与自己的身份相符。

  贪腐,犹如“白袍点墨”,洗不清、回不去。现实中许许多多的事实早已告诫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自律,养成每日“三省吾身”的良好习惯,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时时处处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举动,千万不要干“悬崖勒马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的傻事、蠢事。艾宝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再次凸显党中央反腐力度广度还在不断加码,凸显“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已经成为一种走势、一种定势,传递着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如果对此继续以“儿戏”视之,必定会出问题、失底线,直至走上“破纪”“破法”之路,到头来注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