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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杀母”不能只用法律伦理考量
http://www.scol.com.cn(2015-11-21 7:29: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31日,成都眉山城区一起车祸中,朱素芬伤情严重,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插呼吸管维系生命。朱素芬孩子前来探视时,却趁机拔掉了她身上的呼吸管,以此想提前结束母亲的生命。朱素芬不久离世,目前包括她的两个子女在内的多名家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11月19日记者了解到,警方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11月20日《成都商报》)

  “儿子杀母”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寒冷无情的,这比四大名捕里的冷血还冷血,比无情还无情。当有人举报儿“杀母”的行为的时候,警方介入调查当然是必须的事情。因为依据现有法律,儿子显然是违法的。一如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的观点:即便拔管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从法律上讲,儿子等人的做法也涉嫌故意杀人罪,“比如我为了杀一个人,朝对方开了一枪,打没打中并不影响这是杀人行为。”

  专家的观点是从法律视角来审视的。可是,对于这种事件,涉及的不仅是法律伦理,还牵涉道德伦理,社会伦理。从本意上来说,“儿子杀母”的出发点,就是让母亲尽快死亡。但是,这种“杀母”和那种逆子杀母有着本质区别。这个时候的“杀母”里没有冷血也没有无情,更多的是对母亲的爱。他们不是心疼那几个医疗费,而是看到母亲走向死亡已经不能回转。可想而知的是,在动手拔掉母亲身上的各种管子的时候,儿子的手会是颤抖的,儿子的心会是滴血的,所有的家人都是泪眼婆娑的。拔掉母亲身上的管子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这让我想起自己的亲身经历。我爱人的外公,患上了严重的呼吸道疾病,畅快的呼吸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他已经躺在床上依靠呼吸机生活了10多年。有一次我和爱人去看望他,他痛苦的说,其实离开对我是最好的选择。我不是为自己在活着,而是为亲人在活着。我想死可是亲人都不同意。看着他的无助眼神,看着他因为呼吸困难痛苦的脸,我无言以对。

  当生命不可能回转的时候,是尊严的离开,还是苟延残喘?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一位上海大医院的专家的父亲患上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他的家人想到上海治疗。而这位专家没有同意,他交代家人,如果父亲昏迷不要进行“积极治疗”,多采用减少痛苦的药物。你说他不孝顺吗?你说他是侩子手吗?

  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亲人离开。但是,当生命无法攀越医学高度的时候,我们是理智的搞好临终关怀,减少痛苦,还是苦苦不愿放手?有时候放手或许才是理智的选择。当浑身插满管子的时候,我们的亲人的真实想法会是什么?这类事情很多,这不仅是法律伦理的考量,还应该理智的面对“安乐死”。当然,如何面对,需要观念、法律、道德的定位。“儿子杀母”背后有多少无奈的寒冷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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