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8岁的小轩因出生时难产导致发育较晚,今年九月份入学后没几天,他就不能再上学了——由于同学家长的联名反对,他现在只能在家。小轩的爸爸郭先生称已经做过康复训练,同时申请陪读,但是家长们还是反对。对此校方称正在协调,至今没有结果。(11月12日《大河报》)
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有“正常”的孩子,还有“非正常”或者说“特殊”的孩子。但这里的“特殊”仅仅是相对于“正常”或“普通”而言的,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特殊”孩子的存在仍然是一种“正常”,是这个世界虽不常见却又并不罕见的客观存在。
面对一个“特殊”的孩子,其家长的付出显然是要远远超过一般家长,个中的艰辛,可能是普通家长永远无法体会的。而当这个孩子进入一个集体之后,这个集体中的每一个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显然也都会面临一个如何与“特殊”学生、“特殊”同学相处的问题。
新闻中的这个“特殊”孩子的行为被认为严重地干扰了其他孩子的学习,因此,这个孩子不仅遭到同学家长的拉横幅抗议、驱逐,甚至也被班主任老师认为是“给班级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可想而知,这个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状况十分堪忧。但即便是这样,这个孩子仍然对学校生活充满了喜爱与向往,这又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一个特殊孩子在集体中的成长,需要集体中的所有人都奉献出更大的爱心、宽容与善良,而对于每一人来说,爱心、宽容、善良等都是个人品质中最值得别人尊重的部分,拥有这些品质将使其受益终身。
对特殊孩子的排斥,其根源仍然是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思维。家长们所担心的,是特殊孩子的存在对其子女学习成绩的影响。他们所不明白的是,素质教育绝不是多几样吹拉弹唱的特长那么简单,所谓素质,最重要的其实是人品,特长只能锦上添花但永远不能喧宾夺主——人们会因为特长而受人羡慕和嫉妒,却只会因为人品而受到别人的尊重。
如果我们认为宽容、爱心、善良等等优秀品质的培养才是教育的目的,我们就不应对一个“特殊”孩子失去宽容,不肯用自己的爱耐心地面对他成长中遇到的问题,也就不会不将一个“特殊”孩子的存在视作培养我们的孩子拥有宽容、爱心、善良等优秀品质的机会。
家长们的驱赶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因为任何人的受教育权利都不应被剥夺。可是,这些家长们的行为又何止是违法,他们还将使自己的孩子失去一次培养受益终身的良好品质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讲,集体中有一个“特殊”的孩子,对于集体中的其他人来说恰恰是一种幸运,一种以此培养自己的善良、爱心和对他人宽容的品质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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