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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请律师帮民告政府”是明智之举
http://www.scol.com.cn(2015-11-12 8:24: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恩施市沐抚20多户人家发生山林纠纷,认为政府发错了林权证。为了解决问题,政府请律师帮村民代理诉讼,将办事处告上法庭。由于沐抚办事处是恩施市政府派出机构,最终由市长出庭应诉。统计数据显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2013年和2014年,沐抚连续2年没有越级上访。(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多年来,老百姓有冤屈,信访不信法。总是喜欢上访,但不太乐意打官司。一方面他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强;另一方面打官司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恩施市政府帮百姓出钱请律师,鼓励老百姓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看起来是自找难看,自己为难自己,但绝对是解决行政争议和监督政府工作的好办法。使老百姓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换来的是对党和政府“打内心的服”。更为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将培养新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思维方式,将党委政府部门、社会群众此前的“行政本位”变为“法本位”。

  恩施市政府请律师帮民告政府,这和上访甚至闹访相比,是一种文明和进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消除政府之间的误会。政府官员走上法庭,把自己摆在与百姓同等的位置上,有理摆理、有错认错,直接听取民意,有助于强化政府以及各部门的亲民意识、勤政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平等交流。

  综观许多“民告官”案子,大多是由于百姓对当地政府实施的政策不理解或误解造成的,这些都可以到法庭上说清楚讲明白。恩施市政府请律师帮民告政府,说明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由于一些政府官员平时工作不细,难免给百姓造成误解。政府官员请律师帮民告政府,可以使一些问题通过解释,让老百姓对有关政策更加明白。再说,官员出庭应诉,为了在庭上不出洋相,出庭前,就必须认真学习,熟知本行业的相关行政规定等,另外必须对整个案件的前后过程、具体案情,包括一些细节和环节,进行一些了解,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对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向原告进行客观分析和陈述。

  恩施市政府请律师帮民告政府,政府如果赢了官司,当然可以让老百姓明白政府的意图,可以让百姓对政府的工作更加理解和信任,可以让更多的百姓以后更好地配合政府的工作。政府如果输了官司,则可以让官员了解自己部门在行政过程中是否存在着不当行为,了解管理中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可以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让政府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更深处体察民情,防止工作中出现偏差,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

  政府是一个行政单位,不可能不犯错误,因为政府的决定也是人作出来的。有了错误,给予及时的纠正是必要的,这样才能促进民主的进步。恩施市政府请律师帮民告政府,是明智之举,说明他们敢于面对群众的投诉、信访,并知错就改,既说明了政府对法律和民众的尊重,又展现了政府真正为民服务的形象。这比一味地打压和阻止“上访”要强一千倍、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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