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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地方主体责任 探索灾后重建新路
http://www.scol.com.cn(2015-11-27 8:15: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写在“11·22 ”康定地震一周年之际

  11月25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康定“11·22”6.3级地震灾后重建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等。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2015年11月25日四川日报)

  毫无疑问,从“5.12”汶川特大地震到“4.20”芦山强烈地震,再“11.22”康定6.3级地震,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以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等,把地震灾区建设成为生活更富裕、生态更优美、产业更现代、城乡更协调、社会更和谐的幸福美丽新家园。

  众所周知,今年,四川“4.20”芦山强烈震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进入第三年头,各项灾后重建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芦山地震灾区正在按照“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振兴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积极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加快推进重建攻坚。同样,目前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进入了第二个年头,省委常委会议指出,明年是康定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关键一年。受灾州县及省直相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实施重建项目规划,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加快建设灾后幸福美丽和谐新家园。

  事实上,康定地震灾区要用3年时间内完成灾区恢复重建任务,使重建后灾区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或部分超过震前水平,防灾减灾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将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这就需要地震灾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以主动担责、敢于担责、勇于担责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省统筹指导、地方主导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子。在笔者看来,康定地震灾区探索“省统筹指导、地方主导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子是“4.20”芦山地震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的有益借鉴。无论是“4.20”芦山地震灾区,还是“11.22”康定地震灾区都必须创新机制、科学重建,既要让受灾群众住上好房子,又要让受灾群众过上好日子。

  就康定地震灾区而言,省委、省政府对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客观分析,并针对灾后重建推进情况指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要针对灾区地处高寒地区、可施工时间相对较短的实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程量;二要坚持民生优先,把城乡住房重建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让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家;三要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加快学校、医院、文化等民生设施建设,抓好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不断改善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要积极推进产业重建,把灾后重建与藏区新居建设、生态经济培育、藏区旅游发展和扶贫攻坚结合起来,为灾区发展振兴、受灾群众奔康致富提供有力支撑;五要认真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特殊关爱、重点保障,落实“六有六防”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要进一步加强对灾后重建的组织领导,省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支持,州县继续发挥好主体作用,同时积极引导灾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感恩奋进,用自己勤劳双手重建美好家园。

  综上,省委提出的六个方面工作要求包括了组织领导、工作要求、重建内容、重建原则等诸多方面,笔者建议,“4.20”芦山地震灾区和“11.22”康定地震灾区都要认真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科学重建,探索灾后重建新路,通过科学重建使灾区经济社会发展超过震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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