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我省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传达学习2015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暨省区市巡视办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等。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2015年11月12日四川日报)
干部作风问题实质就是党群、干群关系问题,干部不力、干部不为,直接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从根本上解决干部的作风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特别是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正像刚刚召开的四川省委常委会议强调,要加强省级巡视统筹安排,结合市县换届准备工作,充实巡视力量、加快巡视节奏,全面了解掌握干部队伍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聚焦发现问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资产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方面开展巡视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权力寻租、权力滥用。要加强整改问责,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分类处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明年是市县乡换届之年,笔者希望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干部选拔的监管力度,把干部从各种“关系”和矛盾中解放出来,避免碍于面子、凭关系办事的不良风气和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真正选出党委放心、百姓满意、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正是如此,各地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事实上,“带病提拔”虽然占比极小,但危害极大,不仅破坏制度效力,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而且直接冲击社会公平正义,侵蚀公众信心、社会信任,必须坚决防范和杜绝。正是如此,笔者建议,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而要防止“带病提拔”就必须做好几方面工作:一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二要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对人选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要仔细核查,不得放过任何疑点。对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要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没有查清之前,不得办理任职手续。三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倒查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巡视督查力度,特别是要结合明年市县乡换届准备工作,充实巡视力量、加快巡视节奏,全面了解掌握干部队伍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严监管,减少“病源”。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从严把关、从严考察、从严选拔、从严治理,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以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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